纠缠行为犯罪化 警政署:努力完成性别暴力防治最后拼图
跟踪、骚扰衍生案件频传,我国研议多年的「跟踪骚扰行为防治法」立法,再度引发关注。警政署正努力推动立法。(胡欣男摄)
跟踪、骚扰衍生案件频传,我国研议多年的「跟踪骚扰行为防治法」立法,再度引发关注。针对部分学者专家质疑,警政署指出,为保障国人生命、身体安全及防治性别暴力,警政署推动「纠缠犯罪防治法」立法,将纠缠行为犯罪化,设计警察预防危害机制及法院保护令制度,并配合网络单位实施行为人处遇,期能有效防范纠缠行为,草案正于行政院审议。
警政署表示,纠缠行为是针对特定人反复或持续的侵扰,被害人为女性及行为人是男性的比例均约8成,性别分布差异明显,属于性别暴力,其成因与迷恋、追求(占有)未遂、权力及控制等要素相关,具有发生率高、危险性高、恐惧性高及伤害性高等特征。
该行为若发生在不具亲密关系的当事人之间,被害人无法获得家庭暴力防治法的保护,虽然该行为是与性或性别有关,得适用性骚扰防治相关法令,现行法却有除肢体碰触外仅处以行政罚锾、部分场域行政罚锾仅及于机关或雇主等不足;另研究显示,纠缠行为人多有不同程度的心理、人格障碍或思觉失调症等,单仰赖司法处罚手段,实难以治本。
警政署表示,结合我国法制及实务现况,将对于特定人反复或持续的性骚扰视为纠缠犯罪,能将资源投入预防高风险及高恶害的案件发生,且采「先行政调查、后刑事侦查」的渐进规范,可以让公权力在此类具高度主观评价的案件中保有缓冲空间,不致引发国家控制网扩张的疑虑,最后透过网络单位配合,构建完整之保护及处遇体系,实现补足我国性别暴力防治最后一块拼图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