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水库发电 8折价卖台电

翡翠水库发电机组每年能供应2.2亿度电,但依照《电业法》翡翠水库发电并非绿电,因此只能卖给台电,购电价格甚至打8折。(丁上程摄)

翡翠水库除提供大台北生活圈用水外,每年也会发电2.2亿度,不过,依照《电业法》翡翠水库发电并非绿电,因此只能卖给台电,购电价格甚至打8折。北市议员质疑台电数度调涨电价,等于利用翡翠水库发电变相获利,北市府用「少赚钱」的方式支持台电,但市民缴的电费也没有比较便宜。翡翠水库管理局也坦言不合理,除了试图在重新议约时与台电交涉外,根本解决方法在于《电业法》修法,目前立法院已在审议当中。

翡翠水库发电厂设有1座装置容量7万瓩的水库式发电机,于水库供应下游大台北地区自来水需求时附带水力发电,每年平均发电量约2.2亿度,约可供应6.3万户家庭1年用电量。不过,国民党北市议员詹为元发现,除了翡翠水库发电未被视为绿电,只能卖给台电外,翡管局与台电签订购电合约时,当台电调整电价向翡管局购电的价格,只能是调涨幅度的80%。

詹为元换算发电量指出,翡管局前年售电收入约6.19亿元、台电转卖后可得到6.3亿元,价差1100万元,但去年台电调涨电价后,价差更成长到1900万元。他直言,北市府每年用「少赚钱」的方式支持台电,且持续因为电费涨价而受到影响,但台电对于台北市民电费也没有折扣,剥夺感非常严重。

翡管局长林裕益回应,虽然每5年会与台电议约,但都是延续最初期的母约规定,且《电业法》、再生能源发展条例都是倾向保护台电,即使今年底即将再议约,但初步探寻台电的态度还是倾向维持原约,原因在于母约条款规范若双方在议约时未取得共识,就仍依照原来的契约进行。

林裕益表示,会再与台电持续沟通,但根本解决方式在于修改《电业法》,因此去年起拜托立委协助,有21人连署提案让翡翠水库适用再生能源发展条例,今年4月9日立院院会通过后,已交付经济委员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