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性影像被上传 调查:仅3成民众愿意检举

多名立委曾呼吁必须完善防制未经同意侵害性私密影像的法制,保护被害人。(报系资料照)

妇女救援基金会近日调查指出,如果有民众发现疑似非法、未经同意的性影像被上传时,过半数受访者认为看到的人会觉得是「稀有品,赶快看」(51.7%),甚至「看完后分享给别人」(35.0%),或「赶快下载」(29.8%)保存下来;选择「拒看」(32.2%)及「检举、申诉」(33.2%)人数较少。

调查发现,83.6%的受访者曾听闻周遭亲友会观看性影像来源主要是网路上免费资源(89.5%)、群组分享(49.7%)、亲友分享(27.1%),拍摄方式以「演员/素人演出影片」为最多人喜欢(64.3%),其次依序为「色情直播演出」(23.2%)及「偷窥式性影像」(19.1%)。

大多数受访者觉得人们在看到性影像时,只是「自己看看就好」最多有74.6%,但也有选择「转传」(29.9%)、「下载」(29.5%)、「求更多性影像」(27.7%),下载、分享或转传性影像的可能原因,受访者认为主要是基于「好东西跟好朋友分享」(66.1%),觉得「此性影像得来不易,赶紧备份」(44.1%)或「作为社交工具」(42.9%)的比例也不低。

调查指出,近9成(89.1%)受访者无法接受他人拍摄自己的性影像,但经交叉分析可见,男性比女性更可以接受,愈年轻者更可以接受;可以接受「自拍」(30.9%)、「两人共同拍摄性影像」(31.1%)皆超过3成,且皆是男性比女性更可以接受,愈年轻者更可以接受。

妇援会认为,由于社会风气越来越开放,民众对拍摄、观看性影像的接受度都越来越高,但也应清楚理解拍摄性影像可能造成的风险,若发现自己被拍摄的性影像遭散布,应寻求相关单位勇于求助;若接收到明显是偷拍的性影像,不要观看也不要转传,以免对被害者造成二度伤害。

妇援会也呼吁,应尽快完成《妨害性隐私及不实性影像罪》修订,并增修加害者以诱骗方式取得被害者私密性影像的犯罪型态和保护令条文,其中保护令应有禁止散布、要求加害人下架、删除取回性影像、加害人接受教育辅导,以尽可能保护每位受害者,落实预防数位性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