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线充电”引发火灾将受到法律追责
编辑同志:2023年3月,王某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为充电方便,王某常常从自家厨房私拉插线板,为停放在单元楼门口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插线板长期悬挂在半空中,经受风吹日晒雨淋,无“过充”装置保护。2023年8月6日夜间,王某的电动自行车在充电时突然起火,火势迅速引燃周边可燃物,烧毁了停放在旁边的两辆电动车。请问王某的行为违法了吗?
读者:寰源
寰源读者:《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二)过失引起火灾的……”夏季高温,电动自行车电气线路老化、锂电池热失控等因素易引发火灾。本案中,王某违规采用“飞线”方式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未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导致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因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给邻居带来财产损失,属于因过失引起火灾,警方给予王某拘留十日、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符合法律规定。
专家提醒,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不断上升,“飞线充电”等电动车充电安全问题也显露出来。对此,电动自行车使用人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杜绝乱拉乱接电线现象的发生,否则将可能受到行政处罚,造成火灾等严重事故的,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