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爸爸提款370万用「小孩名义」定存 少做1件事下场惨了
父母提款370万以小孩名义定存,超过免税额规模,需要补税又挨罚。(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近来查获父母自银行帐户提领存款并以子女名义办理一年期定期存单,因定期存单金额已超过赠与税免税额却未申报赠与税,经该局查获补税并处予罚锾。
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4条第2项规定,赠与是指财产所有人以自己之财产无偿给予他人,经他人允受而生效力之行为;而所谓的财产,依同条第1项规定,是指动产、不动产及其他一切有财产价值之权利。
举例说明,纳税义务人甲君于110年间自银行帐户分次提领存款150万元、120万及100万元,并以儿子名义办理三笔1年期定期存单,1年后定存单到期时本金连同利息全数存入儿子银行帐户。
国税局查获后,甲君也承认是透过定期存单分次赠与存款予儿子,该局除核定补征赠与税额150,000元〔(150万元+120万元+100万元-免税额220万元)×税率10%〕并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