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与江少庆违反中职规章?早有前例 有待联盟解释

江少庆。(图/记者林敬旻摄)

记者欧建智台北报导

旅美投手江少庆要投入今年中职选秀,且已与富邦悍将达成中职史上最大合约共识,在选秀会之前已先有共识,是否违反规章?其实中职早已有多次选秀前与状元达成共识的案例

中华职棒规章「新人球员选拔办法」第一条,开宗明义规定,「球团若欲与未曾和任何球团缔结过球员契约的本国籍选手缔结球员契约时,必须在选拔会中取得该球员缔结契约的交涉权。」

针对旅外球员参与选秀规定,「旅外的球员,未曾于本联盟注册之旅外球员,球团必须透过选拔会议取得该球员的缔结交涉权。」

虽有此规定,但在选秀举行之前,拥有状元签球团先跟当年状元人选有共识或默契,再选秀会后爆出合约价码,隔几天再签约,此种事件已有发生多次,但都没有在选秀会前公开表达已有加盟合约共识。

2010年选秀会统一狮有状元签,在选秀会之前已与陈镛基开始谈约,选秀会结束后,统一狮当天就召开签约记者会,宣布3年月薪30万合约。

这一次富邦悍将有状元签,在去年底就说服有机会挑战大联盟或日本职棒的江少庆留在台湾先签自行培训合约,双方对于加盟合约也已有共识,希望下半季能够顺利邀请少庆加盟。

江少庆方面也表达,富邦球团展现非常高的诚意,最终双方议定的条件为中华职棒史上最大的合约。

由于江少庆是旅外球员,加入中职要先参与选秀,未报名选秀之前,已与富邦悍将达成默契,是否有违反规章要由联盟认定。

但之前先行接触或有共识都未公开,且在选秀会之前,状元签非常确定就是某一队,富邦悍将目前握有状元签,却早在半年前更公开有加盟合约共识。

若有新球团加入,状元签变成新球团所有,富邦悍将就是第二顺位,富邦悍将若要网罗江少庆,状况会变得有一点复杂。

中职秘书长杨清珑在25日回应,联盟暂不表示意见,等相关文件过来,了解状况之后再做讨论,看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