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12歲童吐心聲「害怕接爸爸電話」律師嘆:天下真有不是的父母

示意图/Freepik

12岁童问「可不可以放弃生命」背后原因有洋葱

不愿孩子卷入大人的纠纷 吕秋远暖开导:我会尽力帮你

孩子,不知道你有没有跟妈妈谈过这些事情,很多大人也同样面临你提到的问题,而且有两种很极端的情况。第一种情况,就是他很讨厌你妈妈,但是他放不下你,所以他的目标转向关心你。第二种情况,就是他还爱着你妈妈,所以他借由关心你的方式,保持与妈妈的一点联系。

后者是把你当工具,这很清楚。因为他只是希望你可以当他们的桥梁,让他们之间可以有「修复」的机会而已。你会不断的被当作筹码,他看来关心你,但是会借由你探听妈妈的一切,包括有没有交往新男友。或者会要求妈妈带你一起出来玩,营造还是一家人的假象。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妈妈只要跟他讲清楚,大概可以解决一些问题,但大多数的情况,都要等到爸爸有了新女友,或是妈妈去声请保护令以后,才会改善。

前者比较不同,他很讨厌妈妈,但是他很爱你。而很可惜的地方是,他跟以前一样,用讨人厌的方式爱你妈妈,也用相同方式爱你。他知道妈妈很在意你,所以用勒索的方式希望妈妈受伤,然后在你面前不断的羞辱她,希望你可以站在他这里,一起讨厌妈妈。但是他不知道,要你选边站,只会让你跟他之间越来越远,他以为他所谓的关心你、爱你,就会让你决定跟他在一起。

关于你的问题,我只能说你爸爸的心态与方法都错了。简单来说,他就是放不下,对于你的爱与他的恨,通通混杂在一起,变成了五味杂陈的大杂烩。可是到目前为止,这不是你能决定或改变的,我只能建议你跟妈妈谈这个问题,然后到法院解决。

坦白说,法院不是个解决亲情纷争最好的地方,因为法官很难在3到5次的庭期,总计时间不过一个小时上下,就可以了解你爸妈12年来的恩怨情仇。但是,当一方已经呈现不理性的状况,或许法院会是个比较可以让一方回归初衷的场所。我建议你跟妈妈这么说:

1.共同行使亲权(俗称监护权)的意思,就是你的所有大小事,都要两个人共同决定。有些法官很喜欢这么做,因为他们不希望排除另一方参与孩子未来的机会,但是因为他们很少遇过「私底下是疯子、在法院很理性」的另一半,所以都会觉得共同行使亲权是好事。

2.所有事都要父母共同决定,很多时候就是解决不来问题。这时候,我会建议到法院重新声请改定亲权(监护权),由你妈妈单独行使,免得一直要遭受被他勒索的阴影。

3.你可以请妈妈搜集他口出三字经、贬低你妈妈的言语等等的证据,这可以用录音的方式,或是你也可以到法院作证,证明他不适合行使亲权(监护权)。

4.基本上,你已经12岁了,法官都会听你的意见。所以到了法院,你可以勇敢的跟法官说,你想要让妈妈单独决定你的事情,不要让爸爸借机勒索妈妈。原则上,法官会参考你的想法来判决。

5.法院应该会指派家事调查官、社工或是程序监理人来跟你谈。你照实说出自己的感受就好,不要刻意的去讨好谁,不论是爸爸或妈妈都一样。

6.关于爸爸关心你,如果不是批评妈妈、跟踪你行踪等等不理性的行为,我希望你可以敞开心胸,给他机会了解你的生活,不要一味的排斥。他或许不是个好老公,但有可能会是好爸爸。

7.现在你就可以拒绝跟他通电话、也可以拒绝跟他出去过夜。但是,这不会是太好的方法。如果他还有尽扶养义务(给钱),代表他还爱你。你或许该告诉他,你已经开始讨厌他,如果他不改变,以后你会拒绝跟他出门。他如果拿监护权来压你,你不妨直接告诉他,这可以改,而且你可以建议法官照你的意思作,请他不要自以为是。

8.请妈妈一定要跟他要扶养费,如果他不付,以后当他不能维持生活时,依法你可以不用照顾他。扶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双方都得要衡量自己的能力照顾孩子。

9.妈妈跟你都要勇敢,如果妈妈不愿意去法院更改监护权,你只能等到14岁。一般而言,在14岁以后,法院就会完全尊重孩子与父亲的会面交往意愿,这部分你可以放心。

10.天下有不是的父母,而且很多。

孩子,不要随便说「放弃自己的生命」这种话。有事跟我说,我会尽力帮你解决的。

本文转载自《吕秋远》粉丝专页,原文为:我是小六的学生,我的爸妈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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