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玻利维亚停车场吵架 他见老婆趴引擎盖「照样开车」
台北一名陈姓男子前年在玻利维亚某停车场和刘姓妻子发生口角。刘女指控,当时就站在轿车前方,但却被开车冲撞,认为对方是故意的,一气之下决定提告。台北地检署表示,虽然在调查期间,陈并没有出庭,不过依据女方提供的监视器画面,认为罪证不足,因此予以不起诉处分。
检警调查,陈男与刘姓妻子前年10月23日在波利维亚卡拉科托区一处停车场内吵架,上车后见妻子在车前挡路,却坚持将车子开走,完全无视女方趴在引擎盖上,害得对方跌坐在地上,因此被提告杀人未遂罪。
检方传唤陈男出庭时,由于他仍滞留在玻利维亚,因此请委任律师提出书面答辩状答辩否认犯行。检方调查期间,依据被害人提供的监视器画面,发现陈男确实无视趴在引擎盖上的妻子,执意将车开向前,但是并非将人撞飞,且当刘女跌坐地上后,被告就立刻煞车,因此认为罪证不足,予以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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