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将发5000港元电子消费券 拟7月初接受申请
港府将向市民发放5000港元电子消费券,拟7月初接受申请。(示意图,Shutterstock)
香港《财政预算案》提出向市民发放5000港元电子消费券,借此刺激本地消费,港府筹备工作正进入最后阶段。据香港01报导,港府暂定于7月4日(星期日)或5日(星期一)开始接受申请,市民可于网上登记或填表,登记时需从4个储值支付工具中,选择其中一个,并填写相关平台的帐户号码,市民最快可于暑假内收到消费券。
与此同时,消费券计划将加入居港条款,申请人须申报自己没有离开香港超过某特定时间,否则或不符申请资格。
港府向18岁以上香港居民及新来港人士,派发5000元电子消费券,涉及360亿元,惠及约720万人。港府已选定4间支付工具营运商协助推行,包括AlipayHK(支付宝)、八达通、 Tap & Go拍住赏及WeChat Pay(微信支付)。
为尽早推出计划刺激消费,报导称,港府初步定于7月4日(星期日)或5日(星期一)接受申请,政府正设立中央登记系统,合资格人士须提供姓名、身份证、可收取简讯的本地手机号码,并选择支付工具及填写帐号;计划也会接受书面表格。参考去年发放一万港元的经验,消费券计划定于周日启动的机会较大。
港府去年向全民发钱,移居海外多年的港人也有份,结果引起批评。今年,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加入「在港居住条款」,有一段长时间不在香港居住的人士,不可受惠于消费券计划,但目前尚未公布具体年期限制。
据了解,申请人这次申请登记时,需申报自己没有离港居住超过特定时间,若有离港定居须提供原因。根据政府文件,有4类人可豁免居港时间限制,包括参加福建或广东计划、海外留学等。
至于发放期数,香港财政司长陈茂波上月曾表明不会分五期,也不会一次性发放,目前较大机会是分两期派发,每期2500元,让市民可作较大额度的消费。使用期限方面,陈茂波早前指听取了不同意见,希望尽量留有弹性,即使用来办年货都行,预料有机会延长至明年农历新年,但最终细节有待政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