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未认罪才判得比助理重?沈富雄揭原因
新竹市长高虹安立委期间涉诈领助理费,一审依贪污罪判刑并停职。(本报资料照片)
新竹市长高虹安因立委任内助理费案,一审判刑7年4个月。3助理分别判刑1-2年,缓刑3-5年。前立委沈富雄认为,高虹安判刑7年4个月很重,其他的从犯罪刑都很低。那是因为公务员贪污治罪特别重,而且只要符合犯罪4个要件,就是7年以上。
沈富雄2日在政论节目《少康战情室》中表示,最近大家都在谈高虹安,她犯罪所得被认定11万元,判7年4个月很重。其实相对除了主犯以外,其他的从犯罪刑都很低,有人说,差别就是因为认罪,然后你把钱吐出来。
沈富雄却认为,这跟《 贪污治罪条例》有关,公务员贪污治罪特别重,而且只要符合犯罪要件,也就是符合4个要件,就是7年以上。不过他不晓得助理认罪,有没有因此减轻。
另外,对im.B诈骗逾90亿。沈富雄表示,为什么钱找不到?诈骗的钱到手,马上就处理了,哪里还会让你找到。
前立委费鸿泰则表示,im.B 90亿的诈骗吸金案,大概是这10年来台湾最大的,感觉以比例原则而言,判得太轻了,而且有关系的人,好像通通都没事。关系人是门神,如果门神都没事,大家会不服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