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高虹安贪污!「4助理起诉」仅他无罪 兔姐、公卫文判2年

记者黄哲民、黄资真/台北报导

新竹市长高虹安被控2020年担任立委期间,与4名国会助理,连手诈领立院公费助理补助共46万30元,审理期间她全程否认犯罪,今(26日)北院一审重判7年4月。助理部分,「兔姐」黄惠玟2年、陈奂宇1年、「公卫文」王郁文2年,分别宣告缓刑3年至5年,陈昱恺无罪。

▲高虹安贪污,遭起诉的国会助理由左至右分别为陈昱恺、陈奂宇、黄惠玟、王郁文。(图/记者黄哲民摄)

检方调查指出,黄惠玟衔命办理,每月灌水数千元到1万元金额、尽量报到预算上限,时任高办主任陈奂宇、法务主任陈昱恺与公关主任王郁文配合签字,交给高虹安核定后向立院申报,至同年底诈领共62.5万余元。

绰号「兔姐」的黄惠玟被视为本案关键证人,证称高虹安拍板决定助理该缴回多少差额充当「零用金」,且看帐仔细、会碎碎念,虽然「人很好,会给助理发奖金」,标准却是「看心情」,她离职时,高尚未归还零用金代垫的部分私人花费。

陈奂宇和陈昱恺虽认罪,但跟王郁文一样,都供称听从黄惠玟安排申报加班时数、回捐加班费给零用金,高虹安没针对回捐一事对他们下指令。不过陈奂宇证实,高要他转告黄删除手机对话纪录,「最好是把手机销毁」,高还希望「能不能把办公室电脑里的档案销毁」。

全案今日宣判,高虹安被重判7月4年、没收11万余元;黄惠玟判处2年,缓刑5年,义务劳务240小时;陈奂宇判刑1年,缓刑3年,义务劳动100小时;王郁文判刑2年,缓刑5年,义务劳务240小时;陈昱恺则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