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重判 前法務主任認罪...卻因這理由唯一無罪

高虹安前国会办公室法务主任陈昱恺。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新竹市长高虹安被控虚报助理酬金、加班费涉贪46万30元,今天遭重判,她的4名前助理共犯均判有罪,挺高虹安的前国会办公室公关主任王郁文在审判中质疑侦查光碟「消失16分钟」获缓刑5年,唯一判无罪的是法务主任陈昱恺。

获判无罪的是高虹安前国会办公室法务主任陈昱恺,陈昱恺被高虹安前国会办公室行政主任黄惠玟虚报2020年6、10、11月三个月份加班费,他侦查中认罪,不过,合议庭认为陈有加班,无贪污法律适用,判他无罪。

合议庭认定,高虹安前国会办公室主任陈奂宇犯罪所得是506元,获判缓刑3年,黄惠玟犯罪所得是5642元,获判缓刑5年,高虹安前国会办公室公关主任王郁文犯罪所得是466元,获判缓刑5年。

合议庭说,陈奂宇、黄惠玟、王郁文不具公务员身分,可罚性较轻,都依刑法但书规定减刑,此外,陈奂宇、王郁文犯罪所得不满千元,犯情轻微,2人与高虹安及黄惠玟共同犯罪所得都在5万元以下,可再依贪污罪规定减刑。

合议庭又说,陈奂宇、黄惠玟犯后坦承犯行,且犯罪情状显可悯恕,再依刑法第59条规定酌减其刑,不过,陈奂宇、黄惠玟虽侦查中自白犯行,却未自动缴交全部犯罪所得财物,没有「再一次」的减刑适用。

判决说,陈奂宇、黄惠玟、王郁文是立法委员公费助理,却配合立法委员诈领助理补助款,陈奂宇、黄惠玟犯后坦承犯行,犯后态度良好,考量陈奂宇、黄惠玟、王郁文没有前科,判他们都可缓刑。

高虹安前国会办公室主任陈奂宇。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高虹安前国会办公室公关主任「水母」王郁文。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高虹安前国会办公室行政主任黄惠玟。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