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6樓以上公寓管理組織 首次完成報備最高補助7萬

为鼓励6楼以上既有公寓大厦成立管理组织,高市工务局今年持续补助,只要是在112年6月16日至今年11月底完成首次向区公所报备者,即可向工务局申请,最高可享7万元补助。

高雄市政府工务局去年6月即公告补助计划,今年仍持续补助。工务局建筑管理处表示,为协助6楼以上既有公寓大厦(民国84年6月28日公寓大厦管理条例公布前取得建造执照)成立管理组织,已公告「113年度高雄市6楼以上既有公寓大厦首次成立管理组织补助实施计划」。

只要是首次报备且在112年6月16日至113年11月30日由区公所完成报备者,在113年11月30日前向工务局提出申请即可请领补助。补助金额以总户数级距核定补助,最高补助7万元,补助申请文件可至建管处-公告事项 (https://build.kcg.gov.tw/)查询及下载。

建管处表示,依高雄市公寓大厦辅导管理自治条例规定公告1年后大楼如仍未成立管理委员会或推举管理负责人,可处罚大楼区分所有权人最高5万元罚锾;已成立管理组织而未向区公所报备者将对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管理委员或管理负责人可处罚最高3万元罚锾。提醒尚未成立管理组织大楼应尽速成立,以免受罚。

另外,工务局今年度委托专业厂商辅导高雄各辖区大楼成立管理组织,若大楼尚未成立管理委员会或管理负责人,如有辅导及补助成立管理组织相关问题,可电洽建处第六课(3368333转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