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認女警控男警性騷擾不成立 遭法院撤銷確定
时任高雄凤山警分局1名女警指控苏姓男警108年间以言词性骚扰,经高市性骚扰防治会调查认定不成立,女警改提行政诉讼,一审成功撤销原处分。高市社会局不服上诉,最高行政法院判驳回定谳。
一审经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调查,发现高雄市性骚扰防治会议记录没有记载任何委员或主席发言内容、决议前意见讨论及相关思辨资讯,且会议主席推派过程有瑕疵,主席也没有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或询问全体委员是否均无意见等,难以认定会议决议「性骚扰事件不成立」符合法定正当程序,判撤销。
高雄市政府社会局上诉进入二审,经最高行政法院调查,会议记录仅有案由、说明及决议结果,没有记载表决方法及结果,且会议主席没有征询出席委员是否均无异议,也没有讨论、表决确认有无获出席委员2分之1以上同意,认定会议决议违反高雄市政府性骚扰防治会设置要点等,判驳回。
社会局表示,此案为5年前案件,尊重法院判决,后续将依判决意旨处置,全力保障受害人权益。
社会局指出,审议会现由23名委员组成,外聘委员占69.5%,女性委员占56.5%,并修正会议决议方式,由调查委员逐案报告让委员充分表达意见,也加入表决程序并列入记录。
高雄市警察局凤山分局副分局长张明彰接受媒体联访表示,尊重法院裁定也持续督促各单位营造友善工作环境,勿再有类似情形发生。警方表示,事后记苏男申诫1次并调至其他派出所。
全案起因女警申诉同派出所苏姓男警民国108年4月至5月间以言词性骚扰,经凤山分局调查后认定性骚扰成立,但苏男不服向高雄市社会局提起再申诉,由高雄市政府性骚扰防治会指派3名委员组成调查小组,作成性骚扰事件再申诉调查报告,认为苏男以Line传送「反正躺下来差不会很多、我会不会一直只看到胸」、「我只想玩女警」等讯息给女警行为不构成性骚扰,女警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时任高雄凤山警分局1名女警指控苏姓男警108年间以言词性骚扰,经高市性骚扰防治会调查认定不成立,女警改提行政诉讼,一审成功撤销原处分。高市社会局不服上诉,最高行政法院判驳回定谳。图为高雄市凤山警分局。联合报记者/林保光 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