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BMW违停斑马线没违规?检举遭驳回 警说明「3分钟」是关键

根据民众上传影片,可见BMW轿车疑似违停于斑马线,影响行人通行,向警方提出检举,却收到「因违规事实不明确」的不宜举发讯息。(翻摄自Wowtchout - 地图型行车纪录器分享平台/任义宇高雄传真)

根据民众上传影片,可见BMW轿车疑似违停于斑马线,影响行人通行,向警方提出检举,却收到「因违规事实不明确」的不宜举发讯息。(翻摄自Wowtchout - 地图型行车纪录器分享平台/任义宇高雄传真)

高雄市三多三路与文衡二路口,于10月中旬一名网友见1辆黑色BMW轿车疑似违停于斑马线,影响行人通行,向警方提出检举,没想到却收到「因违规事实不明确」的不宜举发讯息,让网友贴网直呼「帮不了行人QQ」引发热烈讨论。警方回应该检举项目应检附3分钟以上影片,不符规定不予举发。

根据民众上传「Wowtchout - 地图型行车纪录器分享平台」影片,可以看见黑色BMW轿车停放于高雄市三多三路与文衡二路口斑马线上,影片还可见到多名行人通过受阻,提出检举,却收到警方「因违规事实不明确」的不宜举发讯息,让网友傻眼直呼「帮不了行人QQ」。

贴文引发留言讨论,不少网友酸说是「大违停时代」、「原来这样没事,一早上班我也要这样停车」、「吃案怎么了吗,有本事就去提告呀」,更有网友呛「我已经把明后天高雄的行程取消了」;不过也有人认为,除非要拍到驾驶下车影像,不然要有间隔3分钟的影片或照片才可能举发成功。

对此警方回应,该检举人透过警政信箱,检举该车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5条第1项第1款「在行人穿越道临时停车」,不过经检视影片内容,未符交通检举相关规定,故不予举发。

警方说明,依交通部公共运输及监理司「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第12条施以劝导审核认定原则」,检举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5条,须有上、下客、货临时停车及时间未满3分钟之停车及驶离照片或影像,本案所附影像资料,未有违规车辆驶离画面,未符规定,故不予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