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鳳山惡霸出獄又打傷人 遭收押竟求交保「出來討債」
高雄凤山区58岁陈姓男子出监后横行街头,不仅擅闯民宅拿东西还会骚扰店家,今年1月27日陈男持圆锹打伤人后,居民怕他再闹事,连署至院检后成功收押陈男,法院速审后依伤害罪判陈男1年徒刑,目前在押中,陈却要求交保,称他要「出来讨债」,法院担心他再闹事,驳回他请求。
陈男有多件刑案判刑纪录,进出监狱多次,出监后继续横行邻里,动辄挥刀恐吓店家、追杀里民,被地方视为头痛人物,陈多次被逮,邻居担心他会继续犯案,过去就曾连署陈情院检,成功让法院收押,并被判刑入监。
没料陈去年10月出狱后再度横行凤山区,今年1月27日下午3时许,陈男酒后和好友起口角,竟持圆锹攻击对方后脑勺,友人负伤逃跑至凤松路近建国路口才脱离,送医急救后无生命危险。
警方获报后到案发现场,发现动手行凶者为地方头痛的陈男,警方将陈男逮捕后,依杀人未遂罪嫌移送法办。
陈男遭逮后,里民想起遭陈男欺压的过去,决定不再隐忍,趁警方将他移送时发起连署,希望法官、检察官看到里民恐惧,将陈男收押,后来检方认为陈有反复实施伤害之虞,成功向法院声押获准。
陈男经起诉后,法院也速审速结,5月中依伤害罪判陈男1年徒刑,从移送、起诉到审结,陈男均在押,但他日前却主张友人欠他债务,希望以3万元让他交保出来「讨债」。
高雄地院审理时,法官发现陈男有窃盗、强盗、伤害、杀人未遂等前科,不仅在监外有多次伤害犯行,甚至在监狱执行期间还动手伤人。
法官认为,陈男此次出监3个月又犯伤害罪,因此案宣判后,仍有上诉或执行可能,考量陈有反复实施伤害犯行之虞,驳回他交保声请,让他继续待在看守所内。
高雄地院法官担心陈男交保后再作怪,驳回他请求。记者张议晨/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