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不会被关」恶霸到处砍人求收押 检不理民意仅「限居免交保」
▲陈男在高雄北门里与镇北里到处持刀威胁、恐吓、追杀民众。(图/pixabay)
高雄市一名陈姓男子自称有残障手册,「杀人不会被关」,曾多次持刀恐吓,还拿榔头重击他人头部,造成北门里与镇北里民众的日子充满不安。趁着陈男在5日又因恐吓等罪被警方移送法犯,2里民众连署要求司法机关「不要再把人放出来」,没想到检方不理会民意,只将陈男限制住居后就把人释放。陈男走出地检署后,又再次持刀追杀2名民众,随后被警方赶来压制,依杀人未遂罪带回侦办。
根据《自由时报》报导,自称「领有残障手册,杀人不会被关」的陈姓男子,2018年底出狱后,多次闯入店家偷窃、骚扰女店员,还拿刀到处恐吓取财,接着又在1月持刀闯入公园追杀民众;2月时,拿榔头冲进庙里打破信众头部;5日又闯入槟榔摊对老板娘发出死亡威胁,「我要杀死妳。」
没有固定住所、户籍设在户政事务所的陈男在5日被逮捕后,不仅没有被检方声押,也不须交保,仅被限制住居后就离开。陈男转眼间又拿起刀来,在北门里一家便当店恐吓女店员,还抢其他客人的便当来吃,之后又闯入钓虾场追杀厨师和顾客,一路追到店外才被赶到的警方压制,依杀人未遂罪带回侦办。事后当地居民气愤又恐惧地问道,「难道真要等到出了人命,再来亡羊补牢?」
对于民众害怕陈男再次被放出来的恐慌,曾任检察官的律师翁伟伦说,如果邻居可以证明他有多次恐吓的行为,其实检察官就能依刑事诉讼法101-1条认定「嫌疑重大,有事实足认为有反复实施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声请预防性羁押。
翁伟伦说,通常半年内3次或3个月2次犯下相同罪刑,就是「反复实施」,而陈男被发出来后又继续偷窃和恐吓,已经构成了「反复实施同一犯罪」,因此符合羁押资格。至于乡亲连署建请羁押对司法官有没有约束力,翁伟伦说,如果民众愿意作证,检察官也可以依照事实声请预防性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