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用亡兄身分多次看病 还改名开户办护照

高雄地检署。(本报资料照)

高雄1名79岁赵姓男子的胞兄在2001年11月死亡后,他却使用胞兄健保卡看医生,还利用胞兄名义开户、申办护照,近10年才被发现,不过因部分罪刑已过追诉期,检方侦结后,有9次使用健保仍在追诉期时效,依诈欺、伪造文书等罪嫌起诉,并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检方调查,赵男胞兄于2001年11月17日死亡,2001年12月11日,赵男先将胞兄户籍迁入苓雅区,又多次拿胞兄健保卡看诊,不仅如此,他又以胞兄名义补发驾照,再把自己持有的轿车过户至胞兄名下,还将胞兄改名,并以新名至银行成功开户,甚至成功完成护照申请。直到2010年,赵男胞兄的儿子接到某单位通知须确认父亲个人讯息,才惊觉父亲已逝世多年,身分竟遭叔叔冒用,整件事才遭揭发,但检警侦办时,赵男因于2007年因案被检方发布通缉逃亡多时,直到去年因为交通违规遭线上员警逮获。

检警侦办时赵男说词保留,经统计共冒用胞兄身分看诊46次,不过,因刑法追诉权时效在他犯案时仍未修正,因赵所犯伪造文书、诈欺等罪在修正前追诉权仅10年、5年,因此在2015年10月18日前所犯下罪刑,都已超过追诉权时效期限。

因此依赵男冒用胞弟身分使用健保9次,医疗费用共4195元,是在刑法修正后,有20年追诉权,侦结后依伪造文书、诈欺等罪嫌将他起诉,另考量他认罪,年龄已高,声请简易判决并建请法官审酌量刑,至于已过追诉权时效犯行,则处分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