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老师指校园「雄毬果」 害狂咳出血 提国赔536万结果曝

何师历审多次提出网路文章列印资料为凭,但法官认定没新证据,无法确切证明「龙柏雄毬果」是引发其剧烈咳嗽、喉咙出血的原因,驳回再审诉请。(本报资料照)

「龙柏雄毬果」争议不断,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曾提出,该果实直径小于0.4公分若吸入体内,将对健康造成伤害;台中市西苑高中何姓生物教师于2018年因剧烈咳嗽,认为是吸入校内「龙柏雄毬果」导致呼吸道受伤出血,一状告到法院,要求教育局及校方赔偿计536万余元,历审均遭驳回诉请。

判决书指出,何姓教师称因吸入校内种植「龙柏雄毬果」引发剧烈咳嗽、喉咙出血,向学校请公假检查,但校方当时只能以病假申请,何认为教育局人员未能纠正西苑高中之错误。同年以医院诊断证明书请假,校方将何之前的病假,才改以公伤假登记。

何姓教师主张,西苑高中、教育局不法侵害其个人请假权、健康权,学校并侵害其名誉权,所以向法院提出依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2项规定,请求西苑高中、教育局连带赔偿精神慰抚金150万1元。

何姓教师主张,西苑高中因校园内种植龙柏树,认为管理上有疏失,提出依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1项规定,请求学校赔偿其医药费7万余元、减少或丧失劳动能力之薪资损害2百余万元、精神慰抚金150万元,合计386万余元。

判决书指出,依农业委员会林业试验所2021年函文资料,无禁止校园种龙柏树相关规定,没听闻毬果掉落对人体造成危害,何在该校任教近10年期间未曾听闻有教职员、学生因吸入「龙柏雄毬果」导致咳嗽、感染等情事。西苑高中自2017年度起每年均定期委请厂商进行校树修剪之定期管理工作,设置及管理没缺失。

何师不服提再审,但台中高分院以再审何于前诉讼程序中,多次提出网路文章列印资料为凭;全案历经一审、二审及最高法院认定没新证据,无法确切证明「龙柏雄毬果」是引发其剧烈咳嗽、喉咙出血的原因,驳回再审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