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今起推至全国 推行后有何新变化?

封面新闻记者 赵奕 杨芮雯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12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从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同步扩大到全国。

什么是个人养老金?个人养老金制度推行有何新变化?账户资金能否提前支取?

产品种类更加丰富

将国债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

个人养老金,就是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国家政策支持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个人自愿在特定账户存一笔钱,每年不超过12000元,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还可通过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收益。个人养老金货架上的品类是否丰富、能否有较多收益稳健的产品,直接关系到制度的吸引力。

通知要求优化产品供给,在现有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基础上,将国债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将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证监会将首批85只权益类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投资产品目录,其中,跟踪各类宽基指数的产品78只,跟踪红利指数的产品7只。

“新增的3类均为低风险、收益稳的产品,也比较简单透明,将有利于个人养老金保值增值,为广大参加人特别是风险偏好较弱群体提供了更多选择。”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齐传钧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此外,通知还提出,鼓励金融机构研究开发符合长期养老需求的个人养老储蓄、中低波动型或绝对收益策略基金等产品,这将为下一步提供更多有“利”产品打开空间。

购买方式更加便捷

将为保险市场带来政策机遇期

产品种类更加丰富的同时,购买流程也更加便捷。通知要求,商业银行提高服务的便利化水平,取消了线上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录音录像”要求。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董克用接受媒体采访时谈道,这将便于参加人“一站式”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有助于提高老百姓投资的积极性。经过两年先行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已吸引了7000多万人参加。如何留住客户、吸引资金,需要金融机构更多发挥专业水平,想办法帮助大家降低投资难度、稳定产品收益。

“各类金融机构将围绕人民群众全生命周期多样化的养老金融需求,构建差异化、多元化产品体系,提供特色化、品质化综合服务。”国民养老保险市场渠道部负责人王静接受媒体采访时谈道,尤其是实现对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的服务覆盖,将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积极养老意识。数据显示,截至本月初,已有27家保险公司推出200多种个人养老金产品方案。

通知提到,金融机构要按照规定做好个人养老金产品资产配置公示和风险等级确定工作。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和金融行业平台根据风险等级,分类展示个人养老金产品,强化风险提示。

增加提前领取养老金情形

领取方式更加灵活多元

通知还增加了提前领取情形,除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领取条件外,参加人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者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以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

领取方式也将更加灵活。参加人可以选择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并可进行变更。

“适度提高制度在领取阶段的灵活性和包容度,将有助于减少参加人的后顾之忧。同时,在积累阶段也能让参与者更有积极性参与,有信心长期投资。”信安金融集团中国区首席养老金融专家孙博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个人养老金属于养老保障体系一部分,主要目标是帮助参与者积累更多养老资产,因此要求个人养老金账户的资金除特殊情况外,需封闭到退休后才能领取。

中国农业银行济南银河支行营业部主任孟吉接受采访时表示,实际上经过个人养老金两年探索实施,许多人已经接受了为自己增加养老储蓄的理念。“目前我们这个网点就有近2000户进行了开户预约。全面实施后,我们将按要求做好服务,给客户带来实实在在的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