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地辟福新路 配地17年无下文

市议员张沧沂表示,福新路原本只开辟到福新桥,差200公尺就可以延伸到林森路,17年前,区公所允诺若地主先提供土地辟路,就可保留参加区段征收的权益,才得以让福新路顺利通车,但其周边约1.45公顷都计案因土地分配比例太少,遭地主反对,导致区段征收案延宕至今仍无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