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清冠一号限缩惹众怒 中医不忍了!卫福部急增3条件
清冠一号(郑郁蓁摄)
卫福部昨天发出公文,自9月15日起仅限65岁以上等高风险民众使用公费清冠一号,不符合条件的确诊者得自费购买,遭中医界批评「雨天收伞」。卫福部今天上午紧急召开会议,决定增列3项公费条件,待实施2周后再做讨论及调整。
卫福部8日公告,9月15日起,公费清冠一号仅限确诊后高风险族群使用,条件包含:65岁以上长者,以及12到64岁且BMI≧30、糖尿病、慢性肾病、心血管疾病、慢性肺病、结核病、慢性肝病、失能、失智症、吸烟、免疫功能等疾病者。
中医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长柯富扬怒批,官署竟在中秋节前夕,且适逢BA.5疫情即将爆发之际,突袭性地公告新的公费清冠一号适用范围,且适用范围几乎和西医抗病毒药物一样,由于两者不能并用,等于是剥夺确诊病人使用公费清冠一号的机会。
为平息反弹声浪,卫福部今天上午紧急召开会议,决定增列3项公费条件:高热不退(体温39度以上持续2日);咳嗽明显,兼具喘症;咽痛严重,饮食困难。确诊民众如有任一中医急迫病势,即符合公费清冠一号条件,待实施2周后再根据情况调整,决定是否纳入孕产妇及儿童及其他中医病势。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指挥官王必胜说明,由于清冠一号过去没有订定明确的公费适用标准,该药物主要用于预防轻症变成重症,因此当时思考和西医的抗病毒口服药一样,但公布之后收到中医的建议,于是今天上午开会,以中医病势判别,增加3项适用条件。
王必胜强调,并非政策急转弯,该措施15日才要上路,在此之前收到中医师反映意见,经过讨论觉得合理就增列条件,让民众需要自费的情形少一点;预计2周后、9月29日会再和中医师全联会开会,评估这3项病势条件是否合理、需要增减,也会将儿童和孕妇一并纳入讨论。
卫福部中医药司司长黄怡超表示,根据9月8日汇整健保署申报资料,共计1439家院所提供62.4万人服用公费清冠一号,今年累计申报金额9亿37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