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类自费医材订上限惹怒医界 健保署急澄清:仅差额特材适用

健保署长李伯璋。(图/记者严云岑摄)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健保署将8大类自费医材差额收费上限,引发医界反弹。健保署长李伯璋今(10)日澄清,健保署不是订自费医材的费用,而是针对《健保法》第45条,订定特约医院所收取的差额上限,这是因为过去健保署不断接获民众反应,类似医材在院所间价差大。在新制公告后,健保署针对自费医材比价网进行改版,提供易读易懂资讯给民众。

李伯璋表示,健保每次改革,都是希望让整个医疗体系变好,但民众是弱势立场,应该站在民众角度思考,而自费医材市场价差问题存在已久,过去也接获民众陈情,开刀治疗颈椎问题,就要自费2、30万元。不过,健保特材还是有存在必要,还是要给予合理利润,因此讨论一年半后,才公告实施。

健保署提到,这一年来健保署分别邀请了医院学会专家进行研议,以病人临床效果中心进行功能分类,再参考澳洲日本韩国美国英国等特材给付方式,然后依健保法45条规定,同一个功能群组订同一费用,要求保险人得依同功能类别,参考院所采购价格、市场贩售价格、院所收取自费价格或国际价格予以核定;保险对象自付差额特材之金额,不得超过所核定费用扣除保险人给付上限。

李伯璋表澄清,新制上路后,会调降费用的是「民众自付差额特材」并非「全额自费医材」,希望医界不要误会。其实所有医材在上市前后都需要由主管机关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的审查监督,在安全、品质效能上一定是要符合才能上市。健保署与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均已把关,健保署回归以病人之临床结果为中心,就医院使用予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