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腿会是善意的吗?

(图/翻摄自《头条开讲》)

台湾的司法判决光怪陆离,一堆恐龙法官任性由心,判出各种令人难以信服的判决已非新鲜事。台南光电涉案的邱莉莉等15人,全都宣告无罪,已是全国哗然,而这几天陈凝观引郭台铭的「国台办的狗腿」言论,也被最高法院作成定案,陈凝观可以免除罪责,不但无须作任何赔偿,恐怕更可以振振有词,未来继续其无底线的操作。

从法官判决书来看,卢彦如、吴丽惠等5名法官的合议庭显然是有鲜明的政治立场,因为有关旺旺集团董事长蔡衍明是否因其在大陆的投资,接受大陆一视同仁的优惠,就足以认定蔡衍明在新闻报导上接受了国台办的指使一事上,法官显然认为是事实。因此,尽管陆委会已说明旺旺的投资一切合法,且至今有关蔡衍明是否因此而听命于国台办的问题,全无任何佐证,但法官还是将相传的数额,洋洋洒洒尽写于判决书,认为是可受到「公评」的重要依据。这就充分表明法官的政治立场,而政治光谱早已决定蔡衍明败诉的命运。

尽管如此,法官的判决还是令人惊诧莫名,处处显露其为了周全陈凝观、迎合其政治立场的斧凿痕迹。

因为,法官将陈凝观的批评当作「善意的言论」,根本违反中文使用的常规及大众认知。法官之所以如此拐弯抹角、曲为之说的理据,当然是陈凝观口中所说「国台办的狗腿」,是出自郭台铭之口,是引述而非直接批评。而陈凝观一开首就转述郭台铭的话当引子,也算是巧妙规避言责,但绝非善意。

而「狗腿」二字,在中文通用规则绝对是骂人的话,相信最高法院的法官中文程度不会低到连这都不懂。寻常老百姓,因言语上的不逊,动辄遭裁罚不胜枚举;事实上,是否为恶意贬损,从其对话是完全可看出来。

陈凝观当时引述的语境究竟如何?如果调出录影,可发现陈凝观整个节目的主要内容及其用心,就是要坐实郭台铭对蔡衍明「莫须有」的指控,所以要看看蔡衍明「有多狗腿」。陈凝观不只是在引述,而且是刻意罗织,非得将蔡衍明诋毁成「国台办的狗腿」不可。明知子虚乌有,却在毫无佐证下藉题发挥,恶意明显,如果这还能说是「善意的言论」,恐怕未来我们对「善意」的定义就要重新改写了。

蔡衍明败诉,在当前司法完全偏绿的情况下,当然也只能自认晦气。但此案一旦成为案例,不只在司法判决会引发诸多问题,新闻媒体只要随便引述阿狗阿猫的话就可逍遥法外,乱象恐将多到不可收拾;更重要的是,以后家长、师长如何去教他们的小朋友?「狗腿」是不是会逆转成「善意」的言词?看来,以后当人家的「狗腿」,也将是无上的光荣了。(作者为退休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