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策站》中选会打着民主反民主(李贵敏)

中选会主委李进勇。(图/本报系资料照)

11月26日就要九合一大选了,但中选会迄今对各项选务争议的因应规划始终让人匪夷所思,还贸然单方面宣布确诊者不能出门投票,形同民众基本公民权遭到剥夺,更凸显行政机关假藉与宪法抵触的防疫法规限制人权的荒唐局面,而明显违宪。试问,选举权既是民主的基石,绿营官员如今打着民主旗帜反民主,台湾还有什么资格以「民主」洋洋得意呢?

偏偏外界质疑声浪越高,李进勇就是更加闪躲,继续我行我素。中选会主委李进勇虽表示「2018事件不再发生」,但这究竟是甚么意思?当初台北市「边投票、边开票、边转播」乱象能否不再发生?

以2018的选务纠纷为例,投票秩序紊乱、时间冗长等都是大问题,也导致史无前例的「边投票边开票」乱象。这种背离自由本旨的选举,让人民对选举公平性无法信赖。试问,丁守中之所以最后输了寥寥两、三千票,不就是因为最后关头边投票、边开票,充分发挥弃保效应,让人民没办法按自己原来意愿去投票吗?

按《选罢法》规定,已于规定时间内到达投票所尚未投票者,仍可投票,这一点并无争议。但问题是在规定时间后的现场秩序如何维持?队伍末端如何管制?如何降低干扰?

中选会却强行解释,因我国采「投开票合一制」,因此个别投票所投票完毕后,即会立即开票。但所谓「投票所于投票完毕后,即改为开票所」,重点是「开票地点」在原地,所谓「当众唱名开票」重点则是「开票方式」须公开唱名吧!否则,条文用语为什么不是「立即」而用「即」字?「随即办理」不行吗?稍有时间差也都不行吗?还是这些问题都不重要,一切由隶属行政院的中选会说了算?

既然2018年已发生过一次边投票、边开票乱象,也产生严重的选务纠纷,今年会不会再次发生呢?2018年到现在有多久了?中选会有的是时间充分准备。嘴上说「2018事件不会重演」,却又不敢保证不再有「边投票、边开票」这种背离民主、脱序演出的荒唐剧发生。难道想用这种方式把违法透过惯例操作正当化?

试问,保障每个人投票权利不就是中选会存在的目的吗?11月26日要投票,每个人都知道,疫情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美国等民主国家也都有通讯投票、不在籍投票、线上投票等各种机制。没法规、没配套,政府不会早点推动吗?难道不能早点修法因应?中选会为什么始终不做?

官员既知,法律违背宪法,法律无效。李进勇也才在国会确认选举权是宪法赋予的基本人权,「法律与宪法抵触时,无效」。因此不管确诊者也好、遭除籍的台商也好,他们不也是中华民国国民、具有国籍,绿色政府又怎能托辞传染病防治法等法令规定,直接违宪没收确诊者、侨民及外出就学或就业者的投票权?

连受刑人都能投票,公民权利都须保障,为何率然剥夺确诊者的公民权?确诊者可以参加考试,却不能投票?这又是甚么道理?相较于怠惰托辞,或以行政命令扩大解释,侵害国人的基本权利;政府难道不该有配套措施,解决其等无法亲临指定投票所投票的问题吗?

公民权利不容剥夺,在民主体制下,政府机关唯一存在的理由就是「服务人民」。何况,基本人权的规划与落实,国际早有先例可兹借镜,而相关安排与配套其实一点都不难。拜托民进党和中选会就别再开民主倒车了吧?

(作者为立委、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