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首購屋 最低頭期款降至15%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8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限购、信贷、住房公积金等三项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

中新社报导,其中,在限购政策优化调整方面,支持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购房。通知称,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能提供购房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享受户籍居民购房待遇,在限购区域分别限购2套和1套住房(120平方公尺及以下)。

在信贷政策优化完善方面,通知称,对于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自备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取消利率下限。对于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取消利率下限。

在住房公积金政策方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本市户籍职工、非本市户籍职工、异地缴存职工的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均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灵活就业人员不适用)。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允许职工按照有关规定提取本人缴存的公积金支付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以广州为代表的珠三角地区一直是外来人口「孔雀东南飞」的集中地,外来人口创业和买房置业的现象普遍、风气浓厚。此次,广州进一步加大了对非户籍人口购房的扶持,取消限制性规定,政策力度比较大。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提升了购房者首付款支付能力,也有利于降低贷款买房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