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路跑赛事需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后 方可举办
人民网北京6月2日电 (记者杨磊)6月2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关于加强路跑赛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符合中国田径协会竞赛组织标准及相关要求,具备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应急处理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赛事组织方案的路跑赛事须向赛事所属省级主管部门进行赛事陈述汇报获批准后,方可举办。不符合要求的赛事,须暂停举办。
全文如下: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路跑赛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5月22日,甘肃省白银市黄河石林百公里越野赛因局部天气突变发生公共安全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十分沉痛。
为进一步规范路跑赛事安全管理工作,请立即组织对所属行政区域内的路跑(包括马拉松、半程马拉松、10公里、5公里等)赛事进行认真梳理排查,严格按照中国田径协会的竞赛组织标准及相关要求,“一对一”进行核查,落实好“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应急处理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赛事组织方案”。将赛事举办时间、项目设置、赛事规模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情况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及中国田径协会备案。
符合中国田径协会竞赛组织标准及相关要求,具备以上4个方案的路跑赛事须向赛事所属省级主管部门进行赛事陈述汇报获批准后,方可举办。不符合要求的赛事,须暂停举办,进行针对性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所属省级主管部门审核。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