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军英雄馆、教师会馆「领不到旅馆证」恐退场 交长:尽量给弹性

▲交通部长陈世凯(右)赴立法院交通委员会报告备询。(图/翻摄Youtube国会频道)

记者蔡亚桦/台北报导

观光署列管国军英雄馆、教师会馆、青年活动中心等118家特定住宿场所,须取得旅馆业登记,并订定10年落日条款,明年1月21日到期,到目前仅9家取得登记,立委提到部分场所因疫情关系,工程延宕,现在还在努力中,希望时间给予弹性,交通部长陈世凯允诺会讨论,时间尽量给弹性。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日安排「伪变造车牌或其它隐匿车牌方式之查缉与防制暨如何有效杜绝无照驾驶猖獗之乱象」,并讨论「发展观光条例第2条及第70条之2条文」等修正草案,交通部长陈世凯率领相关单位官员报告、备询。

国民党立委鲁明哲指出,观光署列管118家,10年来不是没有成果,处理完成63家、占比53%,包括取得登记转型旅宿业9家、依规费法收取费用16家、转作其他用途7家、放弃经营31家;尚未处理仍有55家、占比47%,包括有意持续经营旅宿33家、尚未定案22家。

鲁明哲说,部分场所仍有意经营想申请,因为疫情关系缺工缺料而有所延误,目前还有33家场所愿意申请,他建议给予弹性,再给努力的业者一点时间。陈世凯表示,会跟观光署讨论相关机制,协助业者赶快完成,时间上尽量给予些弹性。

国民党立委邱若华也说,根据观光署资料,目前仅有9家场所完成旅馆登记,其他没完成如何自救,对此观光署长周永晖表示,今年3月已邀集相关单位讨论,如果没完成就是要退场,他说2015年规定,就是在2025年完成比较合理。

立法院2015年三读通过「发展观光条例」部分条文,第70-2条明定条例于104年1月22日修正施行前,非以营利为目的且供特定对象住宿场所而有营利事实者,10年内向地方主管机关申请旅馆业登记、领取登记证及专用标识,始得继续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