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買「福袋」當心成冤大頭 消保官籲注意袋內商品價
新竹市政府消保官日前实地走访新竹市区知名的百货公司,查验抽福袋活动的活动公平与真实性,确认大远百西大店现场广告详尽介绍福袋内500元奖项商品,活动并无疑义。图/竹市府提供
新春年节到了,不少百货公司、连锁卖场甚至便利商店都会应景推出春节福袋活动,每个福袋从百元到千元价格不等,新竹市消保官日前到百货公司查验活动情形,虽无疑义,但仍提醒民众新春福袋活动并非是「抽抽乐」,而是要能以限定价格买到袋内高于福袋售价的商品,呼吁民众注意袋内商品是否为便宜货,可向市府消保官申诉。
新竹市政府消保官日前实地走访新竹市区知名的百货公司,查验抽福袋活动的活动公平与真实性,确认大远百西大店现场广告详尽介绍福袋内500元奖项商品,消费者可先查证商品价值,1到5大奖中奖机率合计仅4%;远东SOGO巨城店仅办理消费满额赠品活动,并无办理福袋活动。
消保官说明,消费者到百货公司参加新春福袋活动,并非是抽抽乐,依福袋原意是「福气带着走」,也就是消费者可以用限定的价格买到袋内高于福袋售价的商品,因此福袋内的商品价格不应低于消费者付出的对价。
至于商品价格如何认定是否超值?消保官指出,并非依百货公司的定价,也不是依照网路拍卖的价格,而是应「依一般市场行情价格」,较可能是百货公司打折后的价格或是同样商品量贩店的售价标准。
消保官强调,若百货公司以低于参加福袋费用的商品充数,涉及违反民法之诚信原则及消保法第22条规定,企业经营者应确保广告内容真实性,其对消费者所负之义务不得低于广告内容。消费者若有参加此类活动受有不公平的对价商品,可向市府消保官申诉,市府将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