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瓦斯钢瓶流窜市面 瓦斯行遭查3违规挨罚逾7万

消防查获逾期瓦斯钢瓶。(翻摄照片/洪靖宜高雄传真)

家中使用的瓦斯钢瓶,是否曾留意过有无过期?高雄市消防局于今年1至4月针对辖区内瓦斯行进行稽查,就查获3件逾期钢瓶,且均为同1家瓦斯行,遭罚7万余元。

近期瓦斯行及使用液化石油气容器营业场所事故频传,为落实瓦斯行管理并降低火灾爆炸风险,高雄市消防局针对辖内瓦斯行进行稽查,今年1至4月瓦斯行共检查338家次,查获逾期钢瓶3件,均为冈山区同一家瓦斯行,其中2件是在客户家中,遭客户检举,另外1件则是消防在瓦斯行内查获,均依消防法举发,共裁处7万7000元,今年5月,也查获3家瓦斯行违规使用逾期钢瓶。

消防表示,根据液化石油气容器定期检验标准,规范制造出厂后20年以内的钢瓶,应每5年办理检验1次;出厂后超过20年的钢瓶,应每2年办理检验1次,而出厂后超过30年者,则一律压毁不可再灌装使用;瓦斯逾期钢瓶若未依规定实施定期检验,开关阀恐难以承受高压且底部亦可能锈蚀产生外泄意外,因其泄漏无法正常关闭,若于室内蓄积达一定浓度又遭遇火源将产生严重气爆,犹如不定期炸弹一样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