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情报告不能修法」课予宪法没有的义务? 民众党批潘孟安诡辩
▲民众党批评总统赖清德派秘书长潘孟安到宪法法庭胡言乱语。(图/民众党提供)
记者袁茵/台北报导
国会改革法案释宪案,宪法法庭6日进行言词辩论,代表总统府出席的秘书长潘孟安谈及「立院当然得听取总统的国情报告,但不等于可以修法要求总统去尽宪法里没有的义务」、「立院可行使人事同意权,但不代表可透过『摆烂』方式不予审查」等,民众党痛批「诡辩」,《宪法》要求总统有国情报告义务,立院修法将报告方式更明文化,岂有违宪之理?另修法是要求人事审查权得有一定的时间,避免太过急促。
针对代表总统赖清德发言的潘孟安出席宪法法庭言论,民众党上午表示,潘孟安与赖清德身为前立委,曾多次参与国会改革修法,但今日在宪法法庭上却变了一张脸,用各种悖离事实、曲解法条的方式,欺骗自己、欺骗国人。
民众党提及,潘孟安说「赖清德对整个立法过程缺乏讨论,不公开、不透明感到焦虑」,这是直接把上个会期数次在委员会、公听会的公开讨论,埋葬在他们成串的谎言里。
民众党指出,潘孟安称「立法院当然得听取总统的国情报告,但不等于可以修法,要求总统去尽《宪法》里没有的义务。」这番话也是诡辩,《宪法》既然要求总统有国情报告的义务,立法院修法使总统来报告的方式更明文化、法制化,岂有违宪之理?
民众党批评,潘孟安还说「立法院可以行使人事同意权,但不代表可以透过『摆烂』的方式,不予审查,这会造成未来宪政机关运作困难」,但潘说的刚好相反,《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修法,是要求人事审查权要有一定的时间,以避免太过急促,让立院只能赶鸭子上架,成为行政院的橡皮图章。
最后,民众党强调,修法过程依照国会议事自治原则,国会要如何安排议程,透过何种方式表决、如何行使人事同意权、本就是由国会自行决定、其他机关没有置喙的余地,总统与其秘书长,公然挑战《宪法》,要收回《宪法》赋予立法院的调查权、完整的人事同意权,总统府秘书长代表总统,把庄严的宪法法庭当政论节目在摆烂、胡言乱语,毁宪乱政,莫此为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