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喊「放弃台独」消除危害后果 可不追究刑责

▲ 大陆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图/记者任以芳摄)

记者任以芳、蔡仪洁/北京-台北连线报导

大陆近日发布关于惩治台独顽固分子意见,最高可判处死刑。国台办今(26)早表示,如果台独顽固分子主动放弃台独分裂,且符合相关规定,则可以依法不追究部分或全部刑事责任。

在今日的国台办例行记者会上,发言人朱凤莲对于《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一事,重申是依法惩治极少数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台独」顽固分子,是真正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切实保障台湾同胞利益福祉的必要举措。

朱凤莲接着指出,该意见符合台湾社会要和平、要发展、要交流、要合作的主流民意,「奉劝岛内某些人认清形势,不要罔顾民意、逆流而动。」

有记者提问一些曾主张「台独」、但目前立场已发生转变的人,大陆方面是否还会追究其刑事责任?朱凤莲对此表示,该份意见严格依法制定,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朱凤莲接著称,「台独」顽固分子主动放弃「台独」分裂立场,不再实施「台独」分裂活动,并且采取措施减轻、消除危害后果或者防止危害扩大,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依法不追究部分甚至全部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