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分尸嫌犯传来台自首法务部吁港追究刑责

箱尸案陈同佳下周三出狱 称将来台投案

涉嫌与女友来台旅游却杀人分尸,造成一尸两命的港籍嫌犯陈同佳,另涉洗钱案在港服刑,传言陈同佳在23日出狱后有意来台自首,法务部对此未正面回应,仍重申港方应在陈同佳刑满释放前继续追诉,台湾也将迅速提供陈在台相关证据,让港方充分掌握台港两地全案事证,以查明事实真相,依法追究刑责。

法务部表示,据传香港检警机关也已掌握很多未提供台湾的陈同佳在港证据,并怀疑陈可能是在香港即预谋犯案,香港不是没有管辖权;此外,陈同佳所犯属于万国公罪的涉嫌杀人重大刑案,香港检警机关也应依照其司法程序,持续积极侦办,以还给被害人及其家属公道。

法务部强调,台湾将在对等、尊严及互惠的基础上,迅速提供港女分尸案在台相关证据,让港方得以充分掌握台港两地全案事证,以查明事实真相,依法追究刑责,实现公平正义。

不过,对于陈同佳来台是否符合「自首」的条件?法界人士指出,自首要件是要在检警尚未察觉前主动到案,且依刑法62条规定,量刑上「得」减刑,而非必然减刑,陈同佳案早被检警锁定查办,即使陈来台接受侦审,最多只是「投案」,未来未必会获得减刑的宽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