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吁港 续追究陈嫌杀人刑责

涉嫌杀害女友的香港籍嫌犯陈同佳,传出有意来台「自首」,法务部未正面回应,仅重申香港应在陈同佳刑满释放前继续追诉。图为港女家属当初来台前往案发地点招魂。(本报资料照片)

涉嫌杀害女友造成一尸两命的香港籍嫌犯陈同佳,传出有意来台「自首」,法务部昨未正面回应,仅重申香港方面应在陈同佳刑满释放前继续追诉,台湾也将迅速提供陈在台相关证据,让港方充分掌握台港两地全案事证,依法追究刑责。侦办此案的士林地检署则表示,陈已遭通缉,只要一入境台湾就会被逮捕侦讯,目前不愿多做评论。

陈同佳是在去年2月与潘姓女友来台,因怀疑女友怀孕的小孩不是他的,在北市大同区旅馆房间杀害对方,事后装箱弃尸至新北市竹围捷运站,再将行李箱携至中山区丢弃,随后搭机逃回香港,检警调阅车站、路口监视器,拼凑出大致的犯案动线及过程。

案发后,潘女的家人曾来台,希望检方能够查明犯案动机及经过,士检分别在2018年3月及4月,2次透过法务部经由陆委会提出司法互助协请证据调查,港方没有回应,更提出1次将台湾通缉遣送潜逃回港的陈同佳来台接受侦审,也未获港方回复。士检在今年4月对陈发布长达37年多的通缉,时效到2055年8月17日为止。

法务部表示,据传香港检警也已掌握很多未提供台湾的陈同佳在港证据,并怀疑陈可能在香港即预谋犯案,且香港有管辖权,另因陈所犯属于万国公罪的杀人重大刑案,期盼香港检警应依其司法程序,持续积极侦办,还给被害人及其家属公道。

法务部强调,我方将在对等、尊严及互惠的基础上,迅速提供港女分尸案在台相关证据,让港方得以充分掌握台港两地全案事证。

针对本案陆委会表示,我方已留意到港府主管部门的发言,呼吁港方秉持追诉杀人犯罪的执法立场,依其法律程序积极续押侦办。我方将在对等、尊严及互惠的基础上,提供相关证据,以便港府充分掌握事证,依法追究罪嫌刑责,以实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