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代签还是伪签保户名字?业务员便宜行事 要开始追究司法刑责

财团法人金融消费评议中心董事长林志洁。(摄影马景平

会为客户代刻印章、伪造签名及故意以不实话术引导购买保险等金融商品契约业务员,要提高警觉勿再便宜行事了,因为相关的这类案件有关单位将会主动转介移送到司法单位,扩大侦办涉及刑法部分

财团法人金融消费评议中心董事长林志洁表示,她观察财经类犯罪案件部分,对于组织体究责度不够高,多是追究自然人部分,金融评议中心除了紧密与财团法人金融防制暨犯罪防制中心紧密结合,并会加强外部的联系,加强向各个保险公司金融机构偏乡高龄社区校园内教育宣导

由于评议中心一年来收到申诉调解案件多达3000多件,载体能量是很大的,除了可以回馈个案分析给予法务部、财团法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等单位之外,案件中有部分碍于《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无法受理,但却有一部分是可以转介给司法刑事侦查单位。

林志洁进一步说明较常见是金融消费评议中心无法受理的案件类型,第一类是「非金融消费」部分的P2P、比特币等的消费纠纷案件,将会透过与行政院消费保护处的合作建议民众改循此管道申诉。

第二类虽则是合法的金融商品,本应属金融消费评议中心可受理的范围内,但因涉及刑事部分,像是银行理专挪用客户资产、伪签、私刻印章、故意以不实虚伪话术引导客户误解等,则是会主动转介到司法刑事单位可进一步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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