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脸A片刑责轻 法务部修法严惩
针对网红小玉制作换脸色情片上网贩售,法务部长蔡清祥在立院答询时允诺,将在1个月内提出相关修法草案送至行政院。(姚志平摄)
网红「小玉」涉嫌利用AI「Deepfake(深伪)」技术,将大批女性公众人物「换脸」制作谜片贩售牟利。副总统赖清德、行政院长苏贞昌昨都抛出不转传等「三不原则」,呼吁民众杜绝恶意犯罪。法务部长蔡清祥强调,现行法处罚太轻,将祭出「小玉条款」,在1个月内提出修法草案送行政院。
法务部强调,散布深伪影片影响层面甚广,将加速修法脚步,朝加重刑责方向修法。目前已责成台湾高检署督请所属检察机关依法究办外,并指挥警调溯源追查影片来源。
赖苏抛三不原则
苏贞昌昨在立院答询说,对于任何人的不肖行为必须依法制裁,法律若有不足要尽快补足,呼吁国人对这种行为「不要转传、不要购买、不要使用」,减少不肖之徒的获利。目前利用这种科技犯罪虽有法可罚,但「情重法轻」,应该加重处罚。
蔡清祥答询时坦承,现行法处罚的确太轻,法务部已启动修法,将征询各方意见,会设法在1个月内提修法草案送到行政院。
个资恐遭盗用诈骗
赖清德在脸书表示,这次换脸色情犯罪,受害者庞大,对名誉造成不可抹灭的伤害,甚至造成长期心理阴影,呼吁大众予最严厉谴责。台北市长柯文哲也在脸书PO文指小玉身为网红,享受科技便利与红利,却不知节制,反而用来伤害人,应被谴责。
另赖清德警告,Deepfake技术可能被利用于其他类型的犯罪,如诈骗、假讯息,进一步危害民主制度、产生国安风险。今年初国安单位就发现,近年流行的AI换脸技术APP,借此大量收集台湾民众脸孔,未来可能导致个资贩售及盗用个资骗财等后果。
法务部表示,深伪影片透过网路流传,影响层面甚广,从破坏个人名誉、恫吓、假冒身分、诈欺、破坏商誉、影响金融市场,到操纵民主选举结果,其破坏社会秩序、危害民众权益至巨,将朝向加重刑责方向修法,以严惩不法。
法务部强调,深伪影片散布到网路上,依现行法律,可能涉及《刑法》妨害风化、妨害名誉、恐吓、诈欺、妨害信用、妨害农工商等罪,还可能违反《选举罢免法》、《个人资料保护法》、《著作权法》、《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等。
法务部除研修涉及性私密影像的修正草案,另将广泛搜集外国立法例及各界意见,尽速完成相关法制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