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严惩虐儿 蔡碧仲:加重到死刑不敢判也没意义

蔡碧仲。(杨亚璇摄)

虐儿案频传,立法委员修刑法提高虐童刑责,法务部次长蔡碧仲今天说,不是法定刑不够,只是因为执法没有符合民意,这样加重到死刑,死刑不敢判没有意义,如果因为刑度不够,让法官判不下去,当然认为一定要增加刑责。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及国民党立委提案有关加重虐童刑责的刑法第286条条文修正草案等10案,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并案审查,蔡碧仲等人列席说明,并备质询。

民进党沈发惠指出,听起来法务部没有反对修法,蔡碧仲回称,完全同意委员修法目的,只是就法务部提供给委员酌参,他没有说是违宪,只是说刑法286条不给假释,但杀人要不要假释?

蔡碧仲突表示,他可能在这里不会很久,法律定出去,大家不会管说检察官、法务部或司法院有什么意见,会说这是立委订的,「中华民国的法律定出来,以后丢脸的不会是我蔡碧仲」。

蔡碧仲强调,徒法不足以自行,卫福部、警政署等各单位有无落实,有负责之后发现是法律缺漏就改,所有法律是杀人是最重的,虐童致死突然弄成比杀人还重。

沈发惠则说,其实最严重也是丢脸,他更担心的不是丢脸不丢脸,而是因为立法导致犯罪行为的恶化,例如虐童伤害致死唯一死刑,「未来有虐童的人,万一小孩有受伤,不敢送医院,就唯一死刑,干脆埋掉算了」,立法也要避免这种因为良善立意,造成反而助长犯罪行为。

蔡碧仲并指,立出的法律不能前后矛盾,要能确实执行,「订死刑不执行时什么用,订死刑法官不敢判有什么用」,能执行的法律才是良法。

民进党立委庄瑞雄询问,这次对六岁以下虐童、致人与死等加重刑责,从法理上来看如何?蔡碧仲表示,立法要遵守既定法治原则,什么样的最不可以假释要通篇考量,不可以只针对286不得假释,比它重的要不要假释。

蔡碧仲指出,把刑责拉高,已多次论辩,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认为法律有缺漏,是因为法定刑不够,当然是要递加,如果是因为执法单位,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就从轻、从一年开始量刑,就像诈欺案被国人认为是轻判,不是法定刑不够,只是因为执法没有符合民意,这样加重到死刑,死刑不敢判没有意义,如果因为刑度不够,让法官判不下去,当然认为一定要增加刑责。

庄瑞雄指出,如果虐童拉到跟杀人罪一模一样,各位当法官谁敢判?为什么要叫虐童致死,目的是虐童,不是要对方死,杀人是故意,虐童行为是过失,刑度拉到跟杀人一样,那虐童跟杀童是同样意思,刑法有设计故意跟过失,国民党版本若通过,以后罪章就不用跟故意跟过失,因此,拉到跟杀人罪一样罪责,可以做讨论。

庄瑞雄说,立法院很多人提出版本,这种民粹的立法,大家都怕得罪人、要声量、要讨好,这问题当然要解决,国民党想不到方法,要来提高刑责,也不能说不对,但他担心刑法体系乱掉了。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总召傅崐萁说,只要虐儿案发生,势必会起诉,但是起诉以后,在法官的自由心证里面,到底把虐儿案当作什么样的情况看待,一个孩子的成长只有一次,所受到的环境是如此暴力相向,0到6岁的孩子是无处伸冤,受虐致死如此严重,为何法院往往不当作一回事。

司法院副秘书长黄麒伦回应,具体案情不是非常了解,检察官起诉当然会求刑,法官一定会针对个别情形判断,法官审判核心岁然不容置喙,假设判的不符合期待,检察官一定上诉,今天判的是否适当,也不是哪个法官说的算,如果检察官说理、举证够强,上级审斟酌这些情形会做适当判断。

傅崐萁笑说,「今天法务部开战了?」傅说,他不是苛责司法院,但确确实实不符合人民期待,所以要有什么层面让司法院法官把尺度能够更接近社会共同想法,不希望再有恐龙法官,社会安全网破的非常严重,若司法有吓阻力,有这么多案件不断发生?

黄麒伦强调,不只针对儿少,司法院针对各种案件都在研究量刑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