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炒房 最高处3年刑责

内政部祭五重拳打炒房

严惩不动产炒作,行政院决定祭出刑责伺候。据了解,行政院已审查完成「平均地权条例」、「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修正草案,维持内政部版本,严惩炒作最高处3年徒刑或并科5,000万罚金,知情官员透露,考量炒作不动产赚取暴利情形层出不穷,决定对恶意炒房、严重影响市场交易秩序者祭出刑责。

不过,避免引起恐慌,内政部将明确规范恶意的揪团购屋、制造热销假象、垄断转售牟利等炒作,有具体事证,且造成民众恐慌、市场动荡,才会移送司法单位处理。违规炒房,原则上以行政裁罚优先。

行政院政委兼国发会主委龚明鑫已审查完成这两项打炒房相关修正草案,行政院并已列为立法院本会期优先法案,龚明鑫近期内将向行政院长苏贞昌简报拍板后,排入行政院会通过后,送请立法院审议。

禁止不动产炒作行为,修正草案规定任何人有意图影响交易价格、制造热销假象及垄断转售牟利等不动产炒作行为,处罚100~500万元;若造成民众恐慌及市场交易不安等而损及公众或他人情形者,可处3年以下徒刑或并科罚金100~5,000万元。

其中,对于炒作不动产造成民众恐慌及市场交易不安,而损及公众或他人情形者,科以刑责,处3年以下徒刑,内政部在2021年12月初公布时,曾引起不动产业界哗然,反弹声浪不小,不过,行政院审查时,认为有必要对恶意炒房、严重影响市场交易秩序者祭出刑责,因此,维持内政部版本。

惟龚明鑫指示内政部进一步在条文中明确规范炒作行为,「重点是要遏止炒作,不希望造成恐慌」。

修正草案也限制换约转售,预售屋或新建成屋买卖契约,买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亲等内旁系血亲外,不得让与或转售第三人,且销售者不得同意或协助买卖契约让与或转售;违者将按户栋处罚50~300万元,以遏止假性买卖炒作。

同时,新增解约申报登录,预售屋买卖契约若有解约情形,应于30日内办理登录申报,违者将按户栋处罚3万至15万元,以避免虚假交易哄擡房价。

值得注意的是,管制私法人购屋,增订私法人取得住宅用房屋许可制,并限制取得后于5年内不得办理移转、让与或预告登记。

此外,建立不动产炒作销售、买卖或成交资讯申报违规的检举及奖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