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公安部拟新规 电诈与关联犯罪被追究刑责者惩戒3年

大陆公安部网站13日公告正研拟涉及因电诈与关联犯罪被追究刑责者的惩戒3年规范。(示意图/达志影像)

大陆公安部网站13日指出,为贯彻落实反电信网路诈骗法,近日同有关主管部门起草《电信网路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内容共19条,主要包括惩戒原则、惩戒对象、惩戒措施、分级惩戒、惩戒程式、申诉核查6个方面内容。

具体如坚持分级惩戒、过惩相当,对于因实施电信网路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惩戒期限为3年;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惩戒对象,惩戒期限为2年。

而透过综合运用金融惩戒、电信网路惩戒、信用惩戒以及纳入金融信用资讯基础数据库等惩戒措施的同时,保留基本的金融、通讯服务,确保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