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换脸案后法务部提草案 妇团:散布虚构竟比真实刑责更重
Deepfake AI换脸制作非真实性私密影像并以此营利案件,引起府院及各界高度重视。(报系资料照)
Deepfake AI换脸制作非真实性私密影像并以此营利案件,引起府院及各界高度重视,法务部承诺于一个月内提出修正草案,但针对今天法务部公布的修法草案,数位女力联盟指出,散布被害人非真实的合成性私密影像,其刑度达5年以下?为何散布虚构的性私密影像会比散布真实的性私密影像,可责性更高?
数位女力联盟表示,恶意外流真实被害人的真实性私密影像,仍维持在最重两年以下之刑度,与现行刑法235散布猥亵物品罪、刑法310加重诽谤罪相同,如今这类犯罪案件数量逐年飙升、日益严峻,其刑度难道不应调升以期达致遏阻效果?
数位女力联盟说,在被害人不知情状况下偷拍而没有外流,其刑度竟比恶意外流真实被害人的真实性私密影像更重,达4年6个月,合理吗?散布被害人非真实的合成性私密影像,其刑度达5年以下?为何散布虚构的性私密影像会比散布真实的性私密影像,可责性更高?
数位女力联盟指出,当代不肖人士滥用网路平台的便利性,公然散布或供人上传真实被害人的真实性私密影像以赚取不法获利,然而这种恶性重大的行为竟然无条文可以处罚?修正草案结果,希望行政院讨论研议之际,能充分地听取民间团体的意见,让罪与责能得到相应的衡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