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证实收到自首亲笔信! 港府将安排「分尸女友」陈同佳来台

陈同佳即将刑满释放,他透露愿意赴台自首。(左图/翻摄自当事人脸书右图/ETtoday资料照)

记者蔡仪洁综合报导

在台杀害女友潜逃香港男子陈同佳,近日表示出狱后愿意到台湾自首。对此,香港特首林郑月娥今(19)早亲自证实,已收到陈同佳提出自首的信件,认为这是「相对令人释怀、相对令人宽心的结局」,而港府会安排他来台,再由台湾当局接收,正等待台方回应。

陈同佳2018年2月到台湾旅游时,杀害同行的女友并装进行李箱,弃尸捷运竹围站,飞回香港后因为洗黑钱入监服刑,而在即将于23日刑满释放之际,他写信给林郑月娥,表示出狱后愿意到台湾自首,为个人错失承担责任,也希望台湾当局不要判处死刑。

▲陈同佳2018年2月到台湾旅游。(图/记者杨佩琪翻摄)

林郑月娥今早接受《香港电台》访问时,证实已收到信件,并透露陈同佳是亲笔撰文,相信他的决定是经过详细思考,这是「相对令人释怀、相对令人宽心的结局。」

被问及港府事前有否接触过陈同佳,林郑月娥称没有,亦没有邀请人与之接触,据她理解,香港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特别关心在囚年轻人,曾探望过陈同佳,随后来告知我陈同佳自首的想法,「我们纯粹是获悉。」

▲ 林郑月娥谈陈同佳 。(图/翻摄自香港电台官网

林郑表示,香港及台湾两地执法机关有相关程序,香港警方昨(18)日已致函台湾刑事警察局,表明陈同佳会自首;受害人父母会再三联络特区政府,要求用不同方法处理事件,想找方法达至可以沉冤得雪,希望现在的情况可以令两人释怀。

林郑重申,过去几个月情况,都因为这次杀人案件引起,但这不是唯一的原因,而是因为香港法律制度有不足,与台湾没有刑事法律互助,移交个案伸张正义,香港警方亦不可能用香港法律,检控涉事人谋杀或台湾发生罪行的检控能力,涉事人刑满出狱后,会令社会和受害人觉得,事件未能伸张正义,现在的情况,特区政府一定会提供合法合理的协助 。

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17日则表示,港警已掌握许多未提供台湾的证据,而陈男疑似在港就有预谋的迹象,因此港府对于本案并非没有管辖权,并应在嫌犯尚未刑满释放前,积极续押追诉,「只要港府提出请求,我方将在平等、尊严、互惠原则下,尽速提供本案在台相关证据,让正义得以伸张,早日还给受害家属公道。」

法务部也借此正式呼吁港方,秉持追诉杀人犯罪之执法立场,在陈男另案刑满释放前积极续押追诉,「我国将在对等、尊严及互惠之基础上,迅速提供本案在台相关证据,俾使港方得以充分掌握台港两地全案事证,以查明事实真相,依法追究刑责,实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