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港府收到信!林郑月娥晚间声明:「分尸女友」陈同佳愿到台湾投案

陈同佳写信给香港特首林郑月娥,表示出狱后愿意到台湾自首。(左图/翻摄自当事人脸书右图/ETtoday资料照)

记者赵蔡州综合报导

香港男子陈同佳2018年2月到台湾旅游时,杀害同行的女友并装进行李箱弃尸捷运竹围站,飞回香港后因为洗黑钱入监服刑。而陈同佳在23日即将刑满释放之际,写信给香港特首林郑月娥,表示出狱后愿意到台湾自首,为个人错失承担责任,也希望台湾当局不要判处死刑。

香港政府18日晚间发布新闻稿,香港特首林郑月娥18日收到因为洗黑钱案入监服刑的陈同佳来信,陈同佳在信中写到知道自己犯下大错,出狱后愿意到台湾自首,为个人犯下的错误承担责任,所以想请特区政府协助安排相关手续,也希望台湾当局不判处死刑。

新闻稿表示,台湾当局2018年12月3日就已经对陈同佳发出通缉令,并于当时表示陈同佳所涉及罪行追诉权时效为30年。台湾刑事警察局18日也收到香港警务处发出的信件,信件清楚转达了陈同佳自首的意愿,同时向台方表示港方会协助陈同佳作出相关安排,并乐意向台方提供一切所需合法可行协助。

▲陈同佳2018年2月到台湾旅游时,杀害同行的女友并装箱弃尸捷运竹围站。(图/ETtoday资料照)

香港律政司表示,在陈同佳的刑事检控方面,他们并没有足够「提告陈同佳在台湾涉嫌杀人」的相关证据,因此全面考虑港警调查、搜集所得的证据后,他们只能控告陈同佳在香港犯下的洗黑钱罪,其后陈同佳也因为洗黑钱罪被法院判处2年5个月的有期徒刑。

对于陈同佳在台湾涉嫌犯的罪嫌,香港法庭并没有相关的管辖权,香港有关当局也不可能将陈同佳续押或追诉陈涉嫌在台湾犯下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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