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自查:11名相关自然人买卖股票,承诺不构成内幕交易
本文来源:时代财经 作者:蓝丽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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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晚,国泰君安(601211.SH)和海通证券(600837.SH)同时发布公告,在关于国泰君安收购海通证券这一重大重组事件中,双方均对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买卖双方A股股票的核查。
公告显示,此次核查涉及到11名相关自然人,其中包括4名国泰君安的高管、员工或其亲属;6名为此次并购案涉及的中介机构的高管或亲属,其中还包含国泰君安的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600958.SH)的一名高管亲属;另有1名为国泰君安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的董事长亲属。
从交易量来看,大部分为小量交易,以百股、千股居多。相对大笔的交易,涉及国泰君安副总裁及一名中介机构亲属,但交易时间均在今年上半年。而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首次披露此次并购交易事项是在9月初。
对于买卖股票的行为,该11名自然人均作出承诺,完全基于公开市场和个人独立判断,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涉及国泰君安高管,称基于个人资金需求操作
公告显示,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为,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首次披露交易事项(9月5日)的前6个月,至交易报告书草案发布(11月22日)的前一日,也就是在今年3月5日至11月21日期间。
在国泰君安的核查人员中,其副总裁韩志达赫然在列,但其只涉及1次交易。在双方首次披露重组意向约4个月前,5月15日,韩志达卖出13.86万股国泰君安A股股票。
图片来源:截图自国泰君安12月12日公告,下同
不过,韩志达的交易行为发生在其担任副总裁之前,且持有股票来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在承诺中也强调了这一点。韩志达解释,买卖国泰君安股票时并不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是基于本人的资金需求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
韩志达为国泰君安的年轻“老将”。其2005年7月就进入国泰君安,先后担任国泰君安固定收益证券总部董事、收购兼并总部执行董事、并购融资部董事总经理,投资银行部北京投行一部行政负责人。
今年7月,国泰君安公告,正式聘任韩志达担任公司副总裁一职,截至公告时其才41岁,是公司董监高中为数不多的“80后”。
在自查公告中,与韩志达一样作出同样承诺的,还有于10月底才上任国泰君安总审计师一职的赵宏。
赵宏涉及两次交易,其在10月16日卖出2万股国泰君安的A股股票后,次日继续卖出5.27万股。
除了上述两名高管外,国泰君安此次涉及的人员还有监事沈赟的一名亲属、员工黄文欣的一名亲属。
还有6名中介机构相关人员
东方证券为本次并购案中国泰君安的独立财务顾问。公告显示,东方证券业务副总监金执翰的亲属,曾在7月有3次交易行为,8月有1次交易行为。
对此,金执翰及其亲属,二人均作出了承诺。金执翰的亲属表示,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
金执翰本人则表示,亲属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国泰君安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公开市场和个人独立判断,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本人对该交易情况并不知情。
除去东方证券的人员外,还有5名人员本次并购案其他中介机构的相关人员,分别为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境外法律顾问高伟绅律师行、法律顾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的相关人员。
其中,除了立信所审计员苏安南为本人账户买卖股票外,其余均为亲属的交易行为。苏安南在5月27日买入400股国泰君安的A股股票后,又在5月30日进行卖出。
除去上述提到的10名自然人外,还有一名自然人为国泰君安控股股东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资”)的一致行动人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国投”)董事长陈志刚的亲属。
不过,该笔交易量极低。陈志刚亲属于10月18日买入海通证券100股A股股票,又于10月22日卖出。
12月12日,对于此次标杆性券商合并事件的自查情况,一名券商人士向时代财经表示,从实际的交易量来看,应该都是个人投资行为,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无需冒内幕交易的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