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计划法展延重调整 陈亭妃:规划完整再起步更稳固
▲立委陈亭妃特呼吁中央政府应倾听地方心声,国土计划应暂缓上路,待所有配套措施规划完整健全后再行实施。(图/记者林东良翻摄,下同)
记者林东良/台南报导
国土计划法将于2025年5月1日正式实施,施行长达近50年的《区域计划法》即将进入尾声,立委陈亭妃指出,截至目前为止,国土计划要执行的配套政策不明,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不一,农民对于农地变更产生诸多疑虑,若草率仓促上路,将造成民怨,她呼吁中央应倾听地方心声,国土计划应暂缓上路,待所有配套措施规划完整健全后再行实施。
陈亭妃表示,2025年5月1日国土计划法正式上路后,根据国土计划法的体系,未来土地使用分区恐无法进行变更,只能透过申请同意使用或取得使用许可来进行特定用途。这也代表着农地转变为建地或特定目的事业用地的历史即将结束?而在2025年5月1日之后,现有都市计划内土地和国家公园土地仍将受到都市计划法和国家公园法的管制,但非都市土地的区域计划法及相关子法将停止适用,改由国土计划法全面管理。如此是否代表民众在非都市的土地都是限建?再者,是否代表农地必须在2025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变更,才能享受农地变更所带来的符合土地使用需求、建蔽率提高以及土地增值的好处?而第一线从地方的承办人员到主管机关的解释不一,未充分了解政策规范,造成混乱。这些都是民众提出的诸多疑问,也是所有民意代表服务处所接到的陈情。
陈亭妃提到,依国土计划法第45条所订定的时程,分为三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2年内公告实施「全国国土计划」、第二阶段3年后(即2021年4月30日)公告实施「县市国土计划」、第三阶段自公告县市国土计划后4年内(即2025年4月30日),一并公告「国土功能分区图」。
而现在国土计划法处于「国土功能分区图」划设阶段,原定于2024年6月30日前,各县市政府需透交「国土功能分区图」草案至中央主管机关。但截至目前为止,仍有高达9个县市地方政府尚未如期缴交功能分区图,导致整体规划进度严重延误。
陈亭妃也提及,现在地方对于国土计划即将上路已经相当恐慌,但国土计划法第40条却还规定提供检举违反国土计划的检举者一定比例的检举奖金,如此恐怕会造成民众间更严重的纷争、猜忌与对立,且一定会产生互相监控、浮滥检举的情形。因此,自己也在接到地方陈情后立即提出修法,删除检举奖金的相关规定,务必要让民众放心。
陈亭妃强调,国土计划法的立意良善,旨在确保国土安全、保护自然环境和人文资产,促进资源和产业的合理配置,强化国土整合管理机制,并修复环境敏感和受破坏的国土地区,原是为了实现国土永续发展、进行土地区分及配置需求的统一规划,如今却因为配套政策不明,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不一,导致民众无所适从、如无头苍蝇,更衍生不肖人士从中取得利益的机会。若是在2025年5月1日草率上路,恐引发更多的民怨,所以具体建议,应该延后上路时间,等待配套完整,再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