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小老师疑染爱滋拒筛检 北市教育局:依法不能强迫他

生活中心台北报导

台北市某国小男老师被人检举患有爱滋,并传染给他人。校方获报后要求老师筛检,但遭到拒绝。台北市教育局20日表示,尊重感染者合法权益,不得予以歧视,依照规定教育局及学校不能强迫要求老师筛检,将持续观察并依法办理。北市联合医院昆明院区主任庄苹则说,若老师感染爱滋,并不会传染给同事学生家长不用担心。

世界爱滋日,除宣导爱滋防治外,也教育大众不要歧视爱滋病。(图/取自网路)

教育局强调,依行政院卫生署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第4条规定,「感染者之人格与合法权益应受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视」,所以相关单位不得强制老师筛检。

教育局另外指出,同法规中第21条规定,若明知自己为感染者,却与他人进行危险性行为或共用针具等施打行为,致传染于人者,处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教育局强调,将密切注意观察后续,并加强校园性教育及爱滋防治宣导。

而庄苹则向媒体表示,若遭检举的老师,事后自行接受筛检确认为感染者后,自然会被通报到卫生单位,卫生单位也会定期追踪,但因为患者遍及不同职业,所以不会个案处理。

台北市某国小男师遭检举 疑患爱滋还传染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