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同學假釋出獄 台南男好心供住處設籍竟被偷4次
台南35岁李姓男子去年6月因强盗等案假释出监后,国小同学罗姓男子好意提供其住处让他设籍,未料今年9月间他侵入该住处,偷走罗母2楼房内4万元,隔天又欲行窃当场被逮,事隔不到2个月,他再次侵入且偷走4千元,3天后又翻越窗户进入屋内,这次被同学逮个正着报警处理。
台南地院认李犯侵入住宅窃盗罪处1年;又犯逾越窗户侵入住宅窃盗未遂罪处5月,未扣案4千元没收。
检警调查,李、罗是国小同学,去年间李假释出监,罗好意提供台南住处让他设籍,李仍不知感恩,今年11月13日上午6时许,趁罗住处大门未关之际,侵入住宅并至2楼罗母房间内,徒手窃取4000元及铁卷门遥控器1个,得手后离去。
又于同年月16日晚间7时37分许,以窃得遥控器开启铁卷门后侵入住宅,再翻越窗户进入屋内,着手窃取财物尚未得手之际,被罗发现报警,晚间8时许当场查获。李坦承犯行。
然而,今年9月25日凌晨1时李返回该处窃得4万元、翌日再返回原处行窃,经罗母经监视器发现异状,他未得手之际即被发觉,并经警方现场逮捕,台南地院才判他10月、5月。
罗男表示,家里多次财物遗失,从未怀疑是李男所为,后来才确定是李男所为,他担心李男这次被逮后再出狱,他不知该如何是好,对其刑度没有意见。
台南地院审酌,李男前因强盗等案件,入监服刑后,甫于去年6月假释出监,假释后无处居住,由国小同校的罗男短期提供住处并同意他设籍该处,未料他不仅未怀感恩,假释期间仍不思以正当方式获取所需,因窃盗等案才判处10月、5月。
不到2个月,李男不仅毫无愧意,也无收敛之心,轻视患难中愿意伸手帮忙的友情,仅因工作不易、收入不稳定,再于11月13日、16日前往,各以侵入住宅、逾越窗户侵入住宅方式窃取罗男财物既遂、未遂,除了造成财产损失外,更因一再侵入其住宅行窃,为罗男及家人带来莫大困扰、惶惶不安,住处永无安宁可言,依法量处其刑。
台南地院指出,李男前案当场被逮不到2个月,不仅毫无愧意,再于11月13日、16日前往,侵入住宅、逾越窗户侵入住宅方式窃取同学财物既遂、未遂,对其家人带来莫大困扰、惶惶不安。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