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小姪子进他房间玩手机 变态阿北趁机摸「小鸡鸡」13次
国小男童去伯父房间玩手机时,竟遭到趁机摸「小鸡鸡」13次。(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化名)被指控在2021年时,趁读国小三年级的姪子阿华(化名)到他房间看完手机时,抚摸阿华的生殖器。阿国自此以类似方式,只要阿华到他房间玩手机或是借用手机网路时,就趁机摸他的「小鸡鸡」共计13次,直到社会处发觉有异报警后,阿国的恶行才曝光。
法院审理,阿国对于犯行坦承不讳。法官考量,阿国是阿华的伯父,案发时阿华未满14岁,从阿华出生时双方就一直同住,而阿华在被摸「鸡鸡」时,都会对阿国表示,「不要乱摸」、「不要碰我」、「我觉得不舒服」。
法官认,阿国以违反阿华意愿的方式予以强制猥亵,未能尊重之性自主权,对阿华造成相当程度的惊吓,影响其身心健全发展。
而阿国所为未使用强暴、胁迫的手段,也未造成阿华身体的其他伤害,每次行为时间不长,犯罪情节相较于其他携带凶器强制性犯罪,或使用残暴手段伤害,阿国犯行较为轻微,主观上恶性相对并非十分重大。
阿国犯后自始至终均坦承犯行,堪认颇具悔意。阿华在警询时也表示,想要原谅阿国一次,不希望阿国离开家里。阿华的父母也表示,没有要对阿国提告或求偿,希望能给阿国机会。
法官审酌,阿国明知阿华是未满14岁的小学生,竟为逞一己性欲,无视阿华心理人格之发展,利用其与其单独相处的机会,强制猥亵共13次,侵害性自主决定权,影响其身心健全发展。
日前依法宣判,阿国犯对未满14岁之男子犯强制猥亵罪,共13罪,各处刑1年6月。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接受法治教育5场次。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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