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少女遭拘禁性侵近1个月 嘉义情侣档起诉
▲情侣档诱骗拘禁性侵少女逾20天,嘉检起诉。上图为嘉义地院。(图/记者翁伊森摄)
文/中央社
嘉义县林姓男子与劳姓女友被控拘禁国三少女近1个月,林男胁迫少女发生关系10余次,不从就殴打,还恐吓少女「想离开、就杀掉妳」;警方查窃案发现少女、揭开此案,移送嘉检起诉。
嘉义地检署表示,被拘禁少女陈述,26岁林男为前男友,后来2人闹翻分手,林男平时与家人从事传统歌仔戏的舞台棚架搭设;林男于今年4月19日利用他人IG(Instagram)帐号,以参与阵头打工为由相约,少女当天坐车至嘉义火车站时,就被林男22岁女友劳女等4人驾车载走。
检方表示,少女坐在车内时,其手机就被强行取走,汽车并行驶至他处载林男,少女当天就被带到竹崎乡一处民宅控制行动,少女才发现背后原来是林男在主导。 检方指出,少女被载至竹崎平房拘禁时,随时都有人看管,并断决与外界联系,林男还出言恐吓「想离开,就杀掉妳」;在5月12日前,林男对少女强制性交10次左右,如有不从就动手殴打,造成少女身体多处挫伤。
检方表示,林男于5月12日将拘禁少女地点移至大林镇一处民宅,直到同月15日被查获,少女仍遭林男施虐性侵数次。 嘉义县警察局民雄分局表示,查获这起案件,主要是辖区派出所于5月15日前往拘禁处所查缉窃案时发现,因当时少女躲在厕所,查验身分是报失踪逾20天的少女,当时在场还有林男及其女友劳女,还有另1名男子。 警方指出,当时少女因林男在场,不敢说出遭拘禁情事,警方通知少女家人带回,不过觉得事有蹊跷,于隔天通知少女及其父亲,以及当时在场的另名男子到案说明,案情才明朗化;劳女也有协助控制少女行动,防止逃走。
检方指出,少女失踪期间,林男还假冒身分联系少女父母,告知「少女不想回家,目前在台北打工,还留虚假地址」,让心急如焚的少女父母前往台北找人。 警方依法将林男、劳女情侣移送法办,嘉检侦结,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私行拘禁等罪嫌起诉;林男、劳女2人自5月中旬遭声请羁押获准,至今仍羁押在嘉义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