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割頸案被罵爆 司法院決定成立「北部少家法院」

新北国中生遭割颈案引众怒,网红「小商人」不满新北地方法院要求从社群媒体下架行凶少年及教唆少女个资,改在美国纽约时代广场电子看板上公布二人照片,不仅法院角色错乱,我国法律是否过度倾向保护加害的少年、间接造成治安恶化,引发争议。司法院昨日和行政院开完会后,决议增设「北部少家法院」来增补少年调查保护人力。

目前全国只有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为少家专责法院。司法院表示,新北割颈案凸显多数少年法院调查保护室人力不足,长期以来,易形成无法实质提供少年应有的司法保护力度,为精进保护效能,增补调查保护人力,成立北部少家专业法院刻不容缓。

从长远的规划来看,还得成立中部、东部少家法院,提升少家司法平等给付的目标。司法院受限于司法人员总员额1万5千人上限,亟需松绑员额限制,在昨天的「少年事件政策协商平台会议」上,行政院会全力支持,并由人事行政总处、主计总处协助。

至于「北少家」要设在何处、具体员额与组织,都待行政院配合。

另外,外界挞伐少事法,司法院表示,除先后于2月19日举行「一起来检验少事法」座谈会、3月8日召开少事法修法咨询会议,也于12日会议中接续讨论相关修法议题。就少年前案纪录涂销制度部分,司法院表示因涉及内国法化的两公约及儿童权利公约,经参考国外法制、国际公约等规范意旨,会中初步达成共识,朝向增设涂销条件(如受刑之执行完毕3年内,未有触犯刑罚法律之行为或少年刑事案件者,始得视为未曾受各该宣告,并涂销其前案纪录)等方向进行修法。

教育部提出的提供高关怀个案渐进式返校中介教育措施议题,会中决议少年于少年法院调查审理或保护处分执行期间,经学校评估认其有多元、渐进式中介教育需求,基于教育平等原则,法院得依少事法第42条第5项及第6项规定,征询适当机关、学校等意见,或召开协调、咨询或整合符合少年所需的福利服务、安置辅导、卫生医疗、就学、家庭处遇计划或其他资源与服务措施的相关资源联系会议,学校或相关机关应指派适当人员参与评估、协商与决定,以利妥速调查处理少年事件,协力完善少年保护网络与学校安全网。

司法院已于2月1日函颁「少年保护管束风险管理试办计划」,针对少年保护管束事件试办分级分类制度、建立高风险个案的评核及与相关机关定期联系研讨处遇对策,未来除现已开始试办的六都辖内七所法院,其他少年法院也评估规划加入试办。

司法院昨日和行政院开完会后,决议增设「北部少家法院」来增补少年调查保护人力。记者王宏舜/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