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司法不死 终还林姿妙清白(李华球)
宜兰县长林姿妙出庭引起多家媒体关注。(李忠一摄)
上周六去了一趟宜兰,这是我第一次到宜兰,总而言之,好山好水、好空气好水质,干净安静宁静的好地方,值得再次一游。此次来宜兰,拜访了企业家王应杰董事长,谈了许多有趣的事,也谈了一些严肃的事,其中谈到了,宜兰县长林姿妙被起诉的事。这是我此次宜兰行最有感觉的事,还原一些事实真相,也为林姿妙县长近年官司缠身,说些应该说的公道话,无忝作为一位知识分子,应尽的社会责任。
根据宜兰地检署侦办被告林○妙等人违反贪污治罪条例、伪造文书及洗钱等案件,全案侦查终结,提起公诉之起诉书全文来看,林姿妙等人涉案方面,均已查无实证签结,有关此方面,宜兰地检署签结方面资料如下:
一、羅东镇镇长吴○龄不当关说1558地号土地免征土地增值税部分: 羅东镇镇长吴○龄固有受地主陈○勲之请托,數度拨打电话向宜兰县政府相关局处首长及县长之女林○伶关说,惟本件未据查有吴○龄就1558地号土地弊案涉有贪污情节,亦无足认其与被告林○妙、林○伶、吴○琴、康○和、盧○龍、吴○原、龍○池、劉○纯、陈○勲等9人之贪污犯行有犯意联络或行为分担,此部分亦予签结。
二、宜兰县政府人事疑涉不法案: 有关宜兰县政府若干科员、代理教职、工友、驾驶等人事职务疑涉不法案,虽有部分人员之进用,系经县长推荐即办理同额面试錄取,未采公开甄审方式,然亦未据查有事证足认被告林○妙涉有贪污,此部分予以签结。
三、惟本件内政部尚未核定1547地号土地征收案,宜兰县政府尚未据以凭办,是查无证据足认被告林○妙等人涉有贪污犯行,此部分爰予签结。
四、以上签结部分,相关人等是否涉有行政违失,将另送请监察院调查。(永久网址: https://www.travelnews.tw/news/?p=133818)
从上述宜兰地检署签结起诉书而言,宜兰县长林姿妙等已无涉案签结,法律方面已还渠等清白。但是我们要说的是,林姿妙被告之时的乡里与社会声望,几近灭顶,重创声誉。从电视画面看见她容貌憔悴,身心俱疲,当前司法虽还她清白,然她的声望与一切,几乎毁于此事,而且告发侦查之时与她拚连任县长选举之期不远,影响之深远及重创人格之巨,何以回复。
所幸,10月宜检以事证不足签结,有关行政是否违失,另送监察院调查,此证林姿妙等无犯罪不法事实,行政违失再查。
总之,这趟宜兰请益之行,增广见闻,受益匪浅。更听见了一位认真勤政的县长,如何地勤政爱民、亲切无架、以民为重、深得民心。回台北后深读宜检对林姿妙等人起诉全文,以事证不足,签结不诉,另送调查,深感司法终究还林姿妙等人清白,迟来的正义,还是正义。
九合一选举在即,全民的眼睛都是雪亮的,头脑亦是清楚的,我相信司法有正义,人民有道义,投下去的一票都是智慧的选择与责任的交付。十几天之后,就是台湾人民用选票诠释自己的价值,与正告政府及政客的力量所在,让我们拭目以待。(作者为中华两岸战略研究协会筹备处发起人、中华战略暨兵棋研究协会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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